Ride
1.0 分

Ride

剧情简介

A group of young people leave Harlem for a bus trip down to Miami. The voyage starts off with pro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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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已经尽最大可能地还原了那个时代的混沌、黑暗以及一些创业生态——包括转型期的阵痛,在“逐利”时代面前的迷失和种种乱象,还有最终必须面对的“白字交代式”收尾。遗憾可能是不少精彩的角色可以有更多着墨(比如高跃进),但篇幅受限,只能尽可能压缩;也基本服务于“许半夏”的人物弧光。可以说不够完全贴合人物形象,可以说台词和妆容能更注意些;但赵丽颖的努力不应该被否定,也希望她未来可以不停止对更多角色的尝试与接触。故事的落幕,和寒冬一样“冷”——但这份冷很难得,也很必要。

五味杂陈_1111 · 评分 4.3/10

这书凭什么能进200?这app是没书了吗?最近几个月全网都是这个模板看着恶心死了

阿珏 · 评分 7.6/10

我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从来处来,往去处去。所见所遇皆是缘,缘起缘灭,自是有缘,自是无缘,有缘无缘,沉沦色相,缘起缘灭,终是一片虚无。

想去海边吹吹风~ · 评分 7.7/10

I find it is not easy for me to read it now. Maybe always not easy, I just found outEvery time I read it, I watch the movie, I can have a different feeling. I don’t know how to express it in words although my head is filled with many adjectives,adverbs,verbs and scenes in novel. I just know this is a novel worth reading, and you just read it, enjoy it

小茜茜 · 评分 5.4/10

挺好看。

九漏于 · 评分 1.1/10

这座江湖很小,小到每天都在重复。这座江湖好大,大到两个人此生再无相见。

文静有画说 · 评分 4.3/10

Woolf的剧集,老实说一开始好难读啊,枯燥生涩,思绪混乱,满是杂言碎语,比起她的散文和论文不知道难读了多少倍。但是幸好,熬过了前半部分的精分,慢慢就会发现,她对角色的刻画,尽是零碎的思考、回忆、观察和自说自话,却越看越发饱满完整。看到后面,Clarissa那矛盾空虚、挣扎痛苦的典型维多利亚女性形象已经在我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了。对初恋Peter的刻画也十分深刻。甚至她老公Richard、她那些邻居、故人、仆人,尽是用脑中浮现的思绪填充成一个完整的人。有评价说Woolf的意识流有一种即将坠入庸俗和啰嗦的危险,但也正是这种危险让她有绝望的魅力,说是英国女文豪不是没有道理。 不过读完了才发现自己好像忽略了克拉丽莎对萨利西顿的homosexual tendency,以及电影The Hours里改编Richard后来完全变成一个gay的记述,我也没看出个苗头啊。 从前读意识流第一人乔伊斯的《Ride》犹如看天书般难以下咽,后来决定先从易啃的入手读了《Ride》,读到第九个故事后也就撒手放置到现在了,现在看来伍尔夫还算好读啊真是一把辛酸泪,《Ride》这下可以继续啃了。 废话就不说了,至少在这部剧里Clarissa某些方面给我带来了强烈的共鸣,但我没想到结局竟是那样的,我以前还以为她有多想自杀呢,竟然也就一带而过了,还是继续她那佯装充实的表面人生。而Peter直惨,到结尾了还要对那个已经名存实亡了的Clarissa抱有幻想,让人唏嘘。这样的执着对偏执狂来说是真开心,对不敢直面现实的人来说,充其量也就个假安慰罢了,人生短暂,何苦呢。 有时很羡慕Clarissa,骨子里的悲观色彩再浓厚,生活再是一团vanity,至少她还有Richard陪着她,鼓励她,支持她,为她使劲。 Peter和Richard,一个带给她年轻气盛的激情与朝气,却也满载冲动、任性与自尊,一个带给她绵长不绝的安心陪伴与默默的理解支持,却丧失了活力与冒险、反抗与质疑。如果她当初选择的是Peter,他们会如何度过这一生?会不会比选择Richard来得有趣得多?是不是每个女人一生中都会有这么两个角色:一个活在你永恒的青春里,让你时刻感知自己还活着;另一个活在你岁月的安稳里,给你需要的一切外界力量,让你慢慢沉淀,最终从一袭惊涛骇浪化作一道江阔潮平的大河。 到底选择哪个才是对的呢?如今我才深刻体会到自己爱过。可我希望这两个角色能融合,融合成一个完整的、鲜活的、多面的整体。即便这个Peter最终成长为一个中年油腻的王大锤,那也是有血有肉的、完整的。 我希望那是同一个人。 摘录: 可是,这个残忍的魔鬼,在她的体内肆意翻腾,激怒了她! 她自言自语着,感觉越来越温柔,就好像这份美丽,这片芬芳,这样的色彩,再加上皮姆小姐喜欢她,信任她,这股温柔的暖流将她浑身裹住,它战胜了憎恨,战胜了那个魔鬼,战胜了一切!它将她轻轻托起,越托越高,直到——砰!外面的街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看呀,”她央求道,因为霍姆斯大夫说了要让他意识到客观事物的存在,去听听音乐啦,打打板球啦——这项运动很适合,霍姆斯大夫说,是很好的户外活动,非常适合她的丈夫。“看呀,”她重复道。幽灵在吩咐他看,此时这个声音在和他交流,他是人类中最伟大的成员。塞普提默斯,刚刚经历过出生入死,他是来拯救人间的天主,他像条被单似地躺着,像条只有太阳能够摧折的雪毯,永不磨损,永远受难。替罪羊,永恒的受害者。可他不想扮演这种角色,他呻吟着,摇了摇手,要把那永恒的苦难、永恒的孤独甩掉。 她曾经有过一段艰难的生活,看见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禁不住要笑。你会嫁人的,因为你很漂亮,丹普

贾颖 · 评分 1.1/10

感觉不错,结合历史讲建筑挺有趣的,以前知道拉丁十字和希腊十字,不过不知道背后关于西罗马东罗马的故事。透过建筑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的文化,我国的建筑寿命相对较短,留存下来的显得弥足珍贵,更想了解它们背后的历史,希望编剧可以开拓开拓,谢啦😄。

丹@习惯 · 评分 4.4/10

如果某天醒来发现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了,内心该是何等的恐惧?他们怀着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欺瞒你事实的真相,你在日复一日失忆的日子里挣扎、抗争。反正我做不到。我宁愿痛苦地活着,也不能丧失关于自己的一切记忆。我爱的家人、朋友,我希望保留他们在我生命中的每时每刻,每个重要阶段的回忆。记忆是我最宝贵的东西。

Davidty-合时 · 评分 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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