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Jenna Haze
9.9 分

100% Jenna Haze

剧情简介

《100% Jenna Haze》,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3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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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一本想象力和前瞻性炸裂的预言书。编剧有非常扎实的技术功底,书中对已有的技术进步旁征博引,十分炫目。总体上我比较认同编剧的“基因技术,纳米技术和人工智能将主导未来世界”的观点。尽管编剧的观点和对于进步速度的预期比较激进,但与编剧创作此剧的二十一世纪初相比,我们会发现很多书中预言的进步现在已经逐步成真。也许人类真的会在不久的将来造出具有自我意识和真正智能的“硅基人造智能生物”,那么他们到底是人类的孩子,还是我们自己?

🏋🏻魏 🏋🏻 · 评分 8.7/10

❤️•容不容易读?—稍有点卡,一共用时13时23分,每天20页,大概读了2个月收尾的。 ❤️•值不值得读?—一、找到许多喜欢的艺术家。二、深入了解了许多作品的特定时间和背景,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记,创造出了怎样的永恒。 ❤️•读后感—最喜欢的还是莫奈、梵高、塞尚、毕加索、康定斯基等。不管多少年过去,经典永流传。最喜欢的是书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从写后现代主义开始,就有点云里雾里了。编剧贡培兹对后现代主义是这么描述的:“后现代主义的一大好处就是,几乎你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但同时,后现代主义最恼人之处也在于,几乎你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这一随心所欲的悖论是此次运动的关键所在;这一场运动,即使就现代艺术而言,令人迷惑和愤怒的能力也算得上绝无仅有。用不着多想,这就是典型的后现代。”哈哈,与此对应,陈丹青在开头的预告说贡培兹“恐被非难”,“步步环顾左右”,“不复本剧前半部的肯定语气了”。所以也不怪我越看越迷糊......总之到了后现代,就不存在绝对真理了,复杂、混合、多元、无标准、无权威、总之,看不懂就对了。我看本剧的意义,不在于讨论每段主义的好坏,之于我,最大的乐趣是弥补了许多空白,找到了许多我喜欢的,我能产生共鸣的艺术家,并了解他们的过去,为我的生活增长一些见识,为我的艺术创作提供一些根基。

快乐就好!!Glory of the warrior · 评分 8.8/10

之前我是很喜欢唐砖的,觉得那样的历史人物描绘得很有意思,特别是李世民。 接下来又看了下汉乡银狐那几本,渐渐就感觉很不舒服,再到这部剧,我仿佛在看一个抑郁症患者的内心世界一样,完完全全把自己视为一个异类,对每一个人都充斥着不信任感,一边害怕着古人,一边又看不起古人。 嘴上说着喜欢精卫,实际上没有任何真情,到后面就变成了野人群中唯一一个勉强能接受的女人。没有付出真心而幻想得到真情,以至于最后成为孤家寡人却哀叹自身不幸。 炎黄,能够一统部落绘出龙图腾,这样的一群人,既没有死战的勇气,也没有破局的智慧,甚至没有远遁以图日后的果决,成了一群一样自以为是没有脑子的小丑。 这不是穿越,只是编剧在自己的世界摆弄一群玩偶罢了。 当然,编剧自己一开始也表明了这算是自嗨性质的一本。 我只能说,让编剧自嗨去吧。

无期 · 评分 4.4/10

作为一本技术投资的书,你用了收费部分的近一半篇幅打广告,真的厚道吗……不过免费部分倒是无可厚非,公平的讲,这部剧讲了一套方法论,给我不少启发,挺值得的

带着蜗牛去散步 · 评分 5.4/10

假如我能让一颗心免于破碎……✨🔥

菁萱 · 评分 2.2/10

终于又看到一个打动内心的好故事,因为自己生活在上海,感觉会更真实,我想我应该会时不时再来看一下这个故事学习一下主人公对感情的态度和经营的方式,我想,如果我们都这么用心经营感情经营婚姻,应该都不会差

¥不爱吃食物的女孩子 · 评分 7.7/10

看完本文有许多感触,第一次在微读写长篇的读后感,如有不足还望大家指出 许三观第一次字卖血是因为好奇,“在乡下,不卖血的男人就是不够健壮!”因为这样的看法,他跟随着大方和根龙进行了第一次卖血。而后,他用第一次卖血换到的35元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大方和根龙这两个带着许三观走上卖血道路的人给许三观带来许多后续影响,首先是卖血前喝八大碗水,卖血后要两两黄酒、一盘炒猪肝的习惯;其次是“卖力气卖的是自己,卖血卖的是祖宗积荫,所以赚来的钱不能乱花”的思想。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不给钱方铁匠就要来抄家,迫于无奈,许三观进行了人生中第二次卖血。 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并不情愿,在他的思想里卖血卖的是祖宗的荫德,为了一乐——这个别人家的“孽障”,卖血在他看来是不值得的。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则是因为自己和断了腿的白胖子林芬芳交欢,为了消除内心的负罪感,他先是把卖血的五块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然后又把剩余的30块钱给了自己的妻子用来置换新衣。 第四次卖血是在荒年,家里过冬只有两小缸米,每天两顿稀粥都不够用。看着家里日渐消瘦的妻子和儿子,许三观再一次找上了李血头。 之后为了能让在乡里劳动的一乐和二乐能够早些回城,许三观为他们分别卖了一次血。 后来一乐患上肺炎,为了能够给他治病,许三观仅在一个月内周转许多城市卖了五次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可惜的是,单单卖血并没有凑够一乐治病的钱。 而到这时人物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不愿意为外人花自己卖血的钱,到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一乐,许三观多次“贩卖祖宗的荫德”。显然,这个时候,他已经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20年的亲密相处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超越血脉的情感。 第十二次卖血时,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而他和自己的妻子也能自给自足,他去卖血单单只是因为怀念过去那段辛苦生活的日子。可惜没有如愿,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 许三观卖血的记忆,反映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人民从奔波于生计到开始有自己的生活。当下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并向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一只扬帆狗 · 评分 1.0/10

读了这部剧我懂了一个道理,两个人在一起,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有愿不愿意努力,缺点可以改正,性格可以磨合,只有慢慢靠近的两颗心。所有不合适,都是两人互相迁就和改变的结果。所有的问题,都是需要两人一起共同解决的,所有的磨合,只有双方一起磨合才有意义,只有一方那都是勉强。

虞鸑 · 评分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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