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在那会,我觉得打篮球是一件非常酷的事,以至于初中三年将大多课余时间花在篮球上,由于当时网络普及的没有现在那么广,加之父母的严格管教,自己对外界信息了解的并没有太多。那会并不知道有NBA的存在,更不知道有科比的存在,黑曼巴精神就无从谈起。所以初中三年就是漫无目的的打球,当时所追求的花里胡哨的动作大都是从其他同学那学到的。我所追求的是一种新鲜感,觉得打球很时髦,并且可以在女生目前耍酷,这大抵就是初中三年我热衷于篮球的原因。高中三年,虽然也打球,但我过分地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学习当中,以至于我把打球当成一种纯粹的放松方式,并不像初中那样会主动去学习好的篮球技巧,对篮球也并不是那么地感兴趣,甚至连基本的篮球规则都不太了解。但是高三那年,也就是科比退役那年,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那时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爱篮球的同学将科比视为偶像,不仅仅在于球风,更在于他的执着,这句话在高三那年时常在我口中念叨着。大学四年,前两年必须选修体育,且选修内容不能重复,于是大一选了篮球,大二选了足球。大一参加了人生中第二次班级间篮球赛(第一次是高一那会),也是第二次真正意义上感到挫败,觉得自己太菜了,于是整个大一我花了较多时间去练球,但可惜的是练得只是一些技巧性的动作,并未太多地参与到篮球比赛去,所以那一年我学到的只是皮毛而已。后面三年我对篮球的兴趣淡了许多,或许是学业,或许是身边的篮球氛围太浅,或许是我有了新的情感可以寄托的地方(我发展了长跑这项运动爱好,可以在我学业之余得到片刻放松;大一开始学习书法,坚持了四年,大多课余时间都用在钻研写字)……,但我想更多的是我并没有从骨子里热爱篮球这项运动。
求学路上,带着这样一种篮球经历,无意间偶遇了《A Deadly Vision》这部剧,或许出于想弥补我与篮球间的遗憾,我如饥似渴地开始了观看。在读这部剧的期间,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之前看过的《A Deadly Vision》节目上科比的演讲、以及一年前科比逝世朋友圈造成的轰动,内心五味杂陈。心想要是早点知道科比,或许我与篮球的故事会更加精彩。但其实想早点认识科比,不仅仅于篮球,更多在于曼巴精神。
文中科比这样说道:“‘曼巴精神’是一种思维模式,它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在于从现实到目标的这个过程。它是一段旅程、一种方法、一种生活方式。我真心认为,在所有的努力之中,拥有这种心态最为重要。其中这句话”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与文末译者所言“做科比的球迷,不能幻想‘如果我是科比,那该有多好’而应该问自己:‘如果科比是我,他会怎么做?’——然后,只管去做。”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成为不了历史性级别的球员科比,达不到这种高度,但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是科比成功背后的方法、面对挑战表现出的坚韧、一生不屈的曼巴精神。读罢此文,我眼中的科比是这样的:
① 重视基础:“在现如今的篮球圈里,基本功其实一点都不’基本’了。很多球员对比赛都缺少了解,也不理解步法、空间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如果你对基本功有足够了解,你就能从大多数球员中脱颖而出。”
② 注重细节:“细节虽小,效果显著”,“科比如此成功,而且还将继续成就伟业,原因之一 在于他对细节的高度重视”,“有天赋是一回事,有动力去深究细微之处却是另一回事。”。从研究比赛录像到自身的每一个动作甚至球鞋的设计,科比都及其注重每一个细节。
③ 时间管理大师:“我不愿牺牲比赛水平,也不想牺牲家庭时间,所以决定牺牲睡眠时间,仅此而已。”,“提早工作有助于平衡篮球与生活。”,“除此之外,拜伦还教会我如何管理时
剧情就很普通那种,猫的树风格一如既往!但是拆分的太短,更那么慢无法理解!所以我等到最后一天一起看完!
对氨基苯磺酸 · 评分 6.5/10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天香夜染衣犹湿,国色朝酣酒未苏。 若占上春先秀发,千花百卉不成妍。 有此倾城好颜色,天教晚发赛诸花。
Moonspiracy🍇 · 评分 4.3/10
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在那会,我觉得打篮球是一件非常酷的事,以至于初中三年将大多课余时间花在篮球上,由于当时网络普及的没有现在那么广,加之父母的严格管教,自己对外界信息了解的并没有太多。那会并不知道有NBA的存在,更不知道有科比的存在,黑曼巴精神就无从谈起。所以初中三年就是漫无目的的打球,当时所追求的花里胡哨的动作大都是从其他同学那学到的。我所追求的是一种新鲜感,觉得打球很时髦,并且可以在女生目前耍酷,这大抵就是初中三年我热衷于篮球的原因。高中三年,虽然也打球,但我过分地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学习当中,以至于我把打球当成一种纯粹的放松方式,并不像初中那样会主动去学习好的篮球技巧,对篮球也并不是那么地感兴趣,甚至连基本的篮球规则都不太了解。但是高三那年,也就是科比退役那年,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那时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爱篮球的同学将科比视为偶像,不仅仅在于球风,更在于他的执着,这句话在高三那年时常在我口中念叨着。大学四年,前两年必须选修体育,且选修内容不能重复,于是大一选了篮球,大二选了足球。大一参加了人生中第二次班级间篮球赛(第一次是高一那会),也是第二次真正意义上感到挫败,觉得自己太菜了,于是整个大一我花了较多时间去练球,但可惜的是练得只是一些技巧性的动作,并未太多地参与到篮球比赛去,所以那一年我学到的只是皮毛而已。后面三年我对篮球的兴趣淡了许多,或许是学业,或许是身边的篮球氛围太浅,或许是我有了新的情感可以寄托的地方(我发展了长跑这项运动爱好,可以在我学业之余得到片刻放松;大一开始学习书法,坚持了四年,大多课余时间都用在钻研写字)……,但我想更多的是我并没有从骨子里热爱篮球这项运动。 求学路上,带着这样一种篮球经历,无意间偶遇了《A Deadly Vision》这部剧,或许出于想弥补我与篮球间的遗憾,我如饥似渴地开始了观看。在读这部剧的期间,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之前看过的《A Deadly Vision》节目上科比的演讲、以及一年前科比逝世朋友圈造成的轰动,内心五味杂陈。心想要是早点知道科比,或许我与篮球的故事会更加精彩。但其实想早点认识科比,不仅仅于篮球,更多在于曼巴精神。 文中科比这样说道:“‘曼巴精神’是一种思维模式,它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在于从现实到目标的这个过程。它是一段旅程、一种方法、一种生活方式。我真心认为,在所有的努力之中,拥有这种心态最为重要。其中这句话”不在于寻求结果,而在于如何做才能取得结果”与文末译者所言“做科比的球迷,不能幻想‘如果我是科比,那该有多好’而应该问自己:‘如果科比是我,他会怎么做?’——然后,只管去做。”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实生活中,我们或许成为不了历史性级别的球员科比,达不到这种高度,但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是科比成功背后的方法、面对挑战表现出的坚韧、一生不屈的曼巴精神。读罢此文,我眼中的科比是这样的: ① 重视基础:“在现如今的篮球圈里,基本功其实一点都不’基本’了。很多球员对比赛都缺少了解,也不理解步法、空间的重要性。这样一来,如果你对基本功有足够了解,你就能从大多数球员中脱颖而出。” ② 注重细节:“细节虽小,效果显著”,“科比如此成功,而且还将继续成就伟业,原因之一 在于他对细节的高度重视”,“有天赋是一回事,有动力去深究细微之处却是另一回事。”。从研究比赛录像到自身的每一个动作甚至球鞋的设计,科比都及其注重每一个细节。 ③ 时间管理大师:“我不愿牺牲比赛水平,也不想牺牲家庭时间,所以决定牺牲睡眠时间,仅此而已。”,“提早工作有助于平衡篮球与生活。”,“除此之外,拜伦还教会我如何管理时
陈陈陈陈🐟儿 · 评分 5.5/10
项飙是挺另类的北大人,却又是特别符合北大精神的人。 不论是在国内做的浙江村调查,还是去国外做的IT产业全球猎身调查,他始终用自己独立视角去关注社会,关注不一样的群体,从底层寻找人、群体、组织、社会的构建方式。
多长了两个智齿 · 评分 2.2/10
结束在男女主确定关系的那个瞬间就好了
Yoo.zq ৫ · 评分 1.0/10
才女不亏是才女。剧集写得行云流水,酣畅淋漓。年轻时追三毛,Matthew Ross,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翻山越岭之后再来看曾经的偶像,感受完全不同。 看完书去刷了几集电视剧,改编蛮大的。书中的子君还不讨人厌,电视剧中面临离婚的子君,则太不招人喜欢了。所以,涂磊说的对,女人最掉价的,不是经济不独立,不是没魅力,也不是黄脸婆,而是没有离开男人的勇气。我相信,剧集里的子君会重整旗鼓,却很难相信电视剧中的子君会脱胎换骨。编剧为了吸引一众女人的眼球,把面临离婚的女人的状态呈现出来,我却认为Matthew Ross的处理更带高级感:内心翻江倒海,生活依然云淡风轻。只能说电视剧的受众,用时下时髦的话说,就是面对的是下沉式市场的大众,如此处理也不算错。 爱情婚姻是影视一个永恒的主题。几乎放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地域,都会被热议。但我更喜欢原作,是因为Matthew Ross非常好的处理了子君和母亲,妹妹,女儿的关系。一个人的成长是无法脱离家庭的,而家庭更多决定了孩子性格,三观的养成。生活习惯是会被“写进”基因的。唯有看剧和脱离原生家庭的环境才更可能脱胎换骨。 非常赞同那个谁说的,传宗接代的关系是动物生活,遵循快乐原则;爱情则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则;而婚姻属于社会生活,遵循现实原则。能在婚姻中把三者统一起来的,才是幸福生活要面对的难题。而且每个人答案都不同。但解题的钥匙,还是在每个人自己的手中。正确地认识自己,认识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关系,才是幸福的开始。真的不喜欢电视剧结尾,编剧的一厢情愿。😀
信仰! · 评分 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