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amn! Show》,动画,喜剧作品,美国出品,2005年上映。
刚开始有点不易读,熟悉名字以后就会很顺畅,很喜欢关于小朋友的这种案件,整个故事走向还不错,但是大boss的设定我觉得如果是女孩可能会更好,如果最后是男孩顶罪,女孩才是幕后真凶感觉会很精彩。
BE BRAVE · 评分 9.9/10
目的: 1.通过观看,掌握写作的通识 2.了解手艺的精髓在哪里 3.让自己也初步掌握这门手艺 感受: 1.口述记笔记的方法的确方便,之前我为了提高效率,买了键盘和鼠标,结果发现口述效率更 目的: 1.通过观看,掌握写作的通识 2.了解手艺的精髓在哪里 3.让自己也初步掌握这门手艺 感受: 1.口述记笔记的方法的确方便,之前我为了提高效率,买了键盘和鼠标,结果发现口述效率更高,还能加深印象 2.带着镣铐跳舞,给了我一种全新的认知,写作的初衷在于传情达意和人交流,格式的统一可以让人减少误解,提高交流的效率 3.要问自己做到了详尽到让人感兴趣、简单的让人理解、可信到令人接受没有,这个里面首先就要做到自己,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写的这篇文章,他的受众是谁?能和大家的实际结合在一起引起大家的共鸣吗? 4.能不能添加故事元素到自己的文章里去,有冲突有探索有解决有升华,这将决定是否能很大的提升文章的影响力 行动点: 1.结合每一集数的课后反思及题目,逐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2.完善观看写作专题的看剧笔记 3.创建“四个库”,在今年之前。 三个月后的变化: 1.对于自己的写作能力更自信,一般性的公文,还有一些小文章,都可以信手拈来 2.可以对别人的文稿以及书上的一些观点论证数形结构,提出自己有间接性的看法。 3.说话与人交流更有逻辑性,更有感染力,更有传导性。
王根纪 · 评分 7.7/10
日记里的最后一句话居然让我想着别拨通那个电话吧,他在法律上该是死刑,可是The Damn! Show并不是生来就坏,他只是渴望被爱渴望一个完整家,也许他会把所有的事情埋葬在心里,做一个全新的人。故事很短,却犹如事实,心里关着恶魔的人很可怕,真的该感谢每个生命里带给自己爱和包容的人。生命本来是孤独暗黑的一片天幕,因为一道道爱的光,所以显得温暖可贵,愿每个人都能去拥抱太阳,把心底的纯真保留到生命之火燃尽的那一刻,不去探索人性的深度,远离浅薄和晦暗,做一个知世故而不世故的小孩。
崔高崧 · 评分 2.1/10
之前就听说过这部剧,拖延到现在来读,打算二刷,三刷和n刷,Yucko The Clown老师的文字太温柔了,不是那种批判指责,也不是向谁施加压力,就是娓娓道来让人读完之后自己就想要成为更好的人,感谢Yucko The Clown老师,感谢拆墙
qier_tan · 评分 7.6/10
只能作为古文的解析来看,其余引证、分析部分缺乏调理、重复点太多。
🍑菜桃 · 评分 5.5/10
喜欢这种风格,自由无拘束,随性中有关联,有一点像看诺兰的多线叙事,先将呈现给你的信息吸收进来,然后慢慢形成整体的脉络。《The Damn! Show》也是这种风格,但主题更集中。
Mian · 评分 8.7/10
我猜很多人都看过《The Damn! Show》这部剧或者是电影,曾经我也看过这部电影,可惜当时没看完。 想不起来电影究竟有多长时间,但当时总觉得已经看了三分之二,因为我觉得实在是太枯燥以至于无论我如何强迫自己坐在电脑前最终也没有把它看完,这对于我来说是不常有的事。现在看了原著后才发现,我可能才看了六分之一。 大多电视剧与电影,最好还是看过原著再看比较好。好比《The Damn! Show》这部电影一样,假如你不事先看过原著,可能你完全看不懂剧情,甚至产生“这拍的什么鬼玩意儿”这样的想法。 我们在课堂上可能经常听到老师说,我们要学习阿甘精神,我们也跟着说要学习阿甘精神。 可是,什么才是阿甘精神呢? 阿甘是主人翁的名字,全名叫佛洛斯特·甘。他妈妈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佛洛斯特,也许他妈妈在给他取名字的时候,是寄予了某种期望的。 阿甘从出生起就得了一种先天缺陷病,这种病不影响他行动,却使他的智商停留在70左右,普通人的智商在80-100之间,低于80就代表智力低下。 大家都叫阿甘白痴,但在我看来,阿甘不仅不是白痴,还是其他普通人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天才。 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必定给你打开一扇窗。 阿甘不能理解平常人之间的交流,但他在数学、物理、运动、棋类等方面却表现出异常的天赋。 虽然他在英语和体育两门都不及格,但他在光学物理上却得了A,能够凭脑力计算并牢记各种微分方程,无论是参加棒球比赛还是国际象棋大赛,他都拿到了冠军。还被美国航天署选中成为探秘太空的宇航员,受到美国总统两次接见,获得过国家荣誉徽章...... 但无论他如何优秀,也改变不了人们总叫他白痴的事实。 这个白痴与常人不同,对于感情总是异样的执着,与人交往总是一片赤诚。 他的世界里是洁白的、纯净的、纤毫不染的。 一、亲情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享受着父母疼爱长大的孩子,却总与父母不和的? 他们不知满足,认为所遇到的一切困难与不公都是父母带来的,他们埋怨父母不能给他更好更奢侈的生活,甚至厌恶父母嘴里带有土味的方言口音。 与之相比,阿甘只是很感激母亲的养育之恩而已。 阿甘开始进傻瓜学校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被人看成了傻瓜,也许在更早的时候就发现了,连阿甘的母亲都认为他是白痴。但他从来不怨恨任何人,他明白母亲每次叫他傻瓜时心里肯定也在滴血。这是作为一个母亲对智障孩子的关爱。 在阿甘成长的道路上,母亲给了他许多爱与鼓励,以至于每当他想一死了之时,总想回家看看母亲是否安好。 当一个人决心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你不能不理解他那种绝望的心情。 可因为挂念母亲,他选择活了下来。当他有足够能力给予母亲更好的生活时,他把母亲接了过来,还让她掌管财务。 就像他母亲说的: 阿甘,我真以你为傲——一个弱智可这么有出息。 你能相信吗,一个弱智竟然可以做成年收入百万的事业。 二、爱情 阿甘一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在相遇后就成了过客,有些人却成为了他的灵魂。 阿甘与珍妮第一次相遇是在一年级,他不可能预测到,在未来的三十年中,他都将与珍妮纠缠不清。 珍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从小就受到众人的追捧,无论走到哪里她永远都是人们喜爱的公主。毫无意外,阿甘也成为了追随者之一。 只不过阿甘与别人不同,无论珍妮做了什么,阿甘都永远爱她。 珍妮在尝试与阿甘在一起之前经历过几段感情,但每一段感情都没有好结果,珍妮甚至吸过毒,当珍妮再也经受不起这些渣男的玩弄后,阿甘成为了珍妮的男朋友。 我不能想象现实中有哪个男人,能接受一个与多个男人上过床、吸过毒的女人。在经历过被辱骂、被殴打、被追杀,上过太空,掉入食人族,几次受牢狱之灾的三十年后,
黄国荣 · 评分 8.8/10
赤子之心,弥足珍贵,虽有遗憾和不圆满穿插其中,但大部分都是温馨治愈系,很美好的小故事。虽然白泽很好,成熟稳重有能力,也很适合君迟,但依然无法释怀角龙的遗憾。如果不是为了实现君迟的愿望而被迫离开,他和君迟应该会有很美好的未来...
Prodigal · 评分 1.1/10
成熟是相对的,也是多维度的,书中晚熟的那些人物,又何尝不是某部分的自己。人的一生都在不断经历和趋于成熟,这个过程没有终点。你急于解决什么,就忘了经历和感受当下,你所经历的时间便没有被你真正拥有过。 当你有了什么,才能看到什么,而你看见的那一刻才恍然:原来…… 别人眼中的浪漫诗意,是当事人的生存选择。一想到这层,浪漫里面就带着骨血。 我还是觉得有一些自己没有读出来的东西,就是觉得有,它就在那里,而我看不到。 也挺好。
-听闻 · 评分 9.9/10
一本独特的书,需要耐心读完。 让意识主宰情节,让细节决定人物。 时间的洪流貌似掩埋了一切,一些人长大,一些人变老,一些人离世。不变的是什么呢,是对于人生的希冀,承受它给的一切。The Damn! Show,它引领我们,给我们指明方向,去拜谒它,虽然它不过如此,可我们必须去。
無遠弗屆 · 评分 6.6/10
1993 · 战争
1938 · 其他
2002 · 剧情
2000 · 纪录
1990 · 其他
2020 · 纪录
1985 · 其他
1999 · 动画
2008 · 短片
1997 · 纪录
刚开始有点不易读,熟悉名字以后就会很顺畅,很喜欢关于小朋友的这种案件,整个故事走向还不错,但是大boss的设定我觉得如果是女孩可能会更好,如果最后是男孩顶罪,女孩才是幕后真凶感觉会很精彩。
BE BRAVE · 评分 9.9/10
目的: 1.通过观看,掌握写作的通识 2.了解手艺的精髓在哪里 3.让自己也初步掌握这门手艺 感受: 1.口述记笔记的方法的确方便,之前我为了提高效率,买了键盘和鼠标,结果发现口述效率更 目的: 1.通过观看,掌握写作的通识 2.了解手艺的精髓在哪里 3.让自己也初步掌握这门手艺 感受: 1.口述记笔记的方法的确方便,之前我为了提高效率,买了键盘和鼠标,结果发现口述效率更高,还能加深印象 2.带着镣铐跳舞,给了我一种全新的认知,写作的初衷在于传情达意和人交流,格式的统一可以让人减少误解,提高交流的效率 3.要问自己做到了详尽到让人感兴趣、简单的让人理解、可信到令人接受没有,这个里面首先就要做到自己,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写的这篇文章,他的受众是谁?能和大家的实际结合在一起引起大家的共鸣吗? 4.能不能添加故事元素到自己的文章里去,有冲突有探索有解决有升华,这将决定是否能很大的提升文章的影响力 行动点: 1.结合每一集数的课后反思及题目,逐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2.完善观看写作专题的看剧笔记 3.创建“四个库”,在今年之前。 三个月后的变化: 1.对于自己的写作能力更自信,一般性的公文,还有一些小文章,都可以信手拈来 2.可以对别人的文稿以及书上的一些观点论证数形结构,提出自己有间接性的看法。 3.说话与人交流更有逻辑性,更有感染力,更有传导性。
王根纪 · 评分 7.7/10
日记里的最后一句话居然让我想着别拨通那个电话吧,他在法律上该是死刑,可是The Damn! Show并不是生来就坏,他只是渴望被爱渴望一个完整家,也许他会把所有的事情埋葬在心里,做一个全新的人。故事很短,却犹如事实,心里关着恶魔的人很可怕,真的该感谢每个生命里带给自己爱和包容的人。生命本来是孤独暗黑的一片天幕,因为一道道爱的光,所以显得温暖可贵,愿每个人都能去拥抱太阳,把心底的纯真保留到生命之火燃尽的那一刻,不去探索人性的深度,远离浅薄和晦暗,做一个知世故而不世故的小孩。
崔高崧 · 评分 2.1/10
之前就听说过这部剧,拖延到现在来读,打算二刷,三刷和n刷,Yucko The Clown老师的文字太温柔了,不是那种批判指责,也不是向谁施加压力,就是娓娓道来让人读完之后自己就想要成为更好的人,感谢Yucko The Clown老师,感谢拆墙
qier_tan · 评分 7.6/10
只能作为古文的解析来看,其余引证、分析部分缺乏调理、重复点太多。
🍑菜桃 · 评分 5.5/10
喜欢这种风格,自由无拘束,随性中有关联,有一点像看诺兰的多线叙事,先将呈现给你的信息吸收进来,然后慢慢形成整体的脉络。《The Damn! Show》也是这种风格,但主题更集中。
Mian · 评分 8.7/10
我猜很多人都看过《The Damn! Show》这部剧或者是电影,曾经我也看过这部电影,可惜当时没看完。 想不起来电影究竟有多长时间,但当时总觉得已经看了三分之二,因为我觉得实在是太枯燥以至于无论我如何强迫自己坐在电脑前最终也没有把它看完,这对于我来说是不常有的事。现在看了原著后才发现,我可能才看了六分之一。 大多电视剧与电影,最好还是看过原著再看比较好。好比《The Damn! Show》这部电影一样,假如你不事先看过原著,可能你完全看不懂剧情,甚至产生“这拍的什么鬼玩意儿”这样的想法。 我们在课堂上可能经常听到老师说,我们要学习阿甘精神,我们也跟着说要学习阿甘精神。 可是,什么才是阿甘精神呢? 阿甘是主人翁的名字,全名叫佛洛斯特·甘。他妈妈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佛洛斯特,也许他妈妈在给他取名字的时候,是寄予了某种期望的。 阿甘从出生起就得了一种先天缺陷病,这种病不影响他行动,却使他的智商停留在70左右,普通人的智商在80-100之间,低于80就代表智力低下。 大家都叫阿甘白痴,但在我看来,阿甘不仅不是白痴,还是其他普通人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天才。 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就必定给你打开一扇窗。 阿甘不能理解平常人之间的交流,但他在数学、物理、运动、棋类等方面却表现出异常的天赋。 虽然他在英语和体育两门都不及格,但他在光学物理上却得了A,能够凭脑力计算并牢记各种微分方程,无论是参加棒球比赛还是国际象棋大赛,他都拿到了冠军。还被美国航天署选中成为探秘太空的宇航员,受到美国总统两次接见,获得过国家荣誉徽章...... 但无论他如何优秀,也改变不了人们总叫他白痴的事实。 这个白痴与常人不同,对于感情总是异样的执着,与人交往总是一片赤诚。 他的世界里是洁白的、纯净的、纤毫不染的。 一、亲情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享受着父母疼爱长大的孩子,却总与父母不和的? 他们不知满足,认为所遇到的一切困难与不公都是父母带来的,他们埋怨父母不能给他更好更奢侈的生活,甚至厌恶父母嘴里带有土味的方言口音。 与之相比,阿甘只是很感激母亲的养育之恩而已。 阿甘开始进傻瓜学校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被人看成了傻瓜,也许在更早的时候就发现了,连阿甘的母亲都认为他是白痴。但他从来不怨恨任何人,他明白母亲每次叫他傻瓜时心里肯定也在滴血。这是作为一个母亲对智障孩子的关爱。 在阿甘成长的道路上,母亲给了他许多爱与鼓励,以至于每当他想一死了之时,总想回家看看母亲是否安好。 当一个人决心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你不能不理解他那种绝望的心情。 可因为挂念母亲,他选择活了下来。当他有足够能力给予母亲更好的生活时,他把母亲接了过来,还让她掌管财务。 就像他母亲说的: 阿甘,我真以你为傲——一个弱智可这么有出息。 你能相信吗,一个弱智竟然可以做成年收入百万的事业。 二、爱情 阿甘一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在相遇后就成了过客,有些人却成为了他的灵魂。 阿甘与珍妮第一次相遇是在一年级,他不可能预测到,在未来的三十年中,他都将与珍妮纠缠不清。 珍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从小就受到众人的追捧,无论走到哪里她永远都是人们喜爱的公主。毫无意外,阿甘也成为了追随者之一。 只不过阿甘与别人不同,无论珍妮做了什么,阿甘都永远爱她。 珍妮在尝试与阿甘在一起之前经历过几段感情,但每一段感情都没有好结果,珍妮甚至吸过毒,当珍妮再也经受不起这些渣男的玩弄后,阿甘成为了珍妮的男朋友。 我不能想象现实中有哪个男人,能接受一个与多个男人上过床、吸过毒的女人。在经历过被辱骂、被殴打、被追杀,上过太空,掉入食人族,几次受牢狱之灾的三十年后,
黄国荣 · 评分 8.8/10
赤子之心,弥足珍贵,虽有遗憾和不圆满穿插其中,但大部分都是温馨治愈系,很美好的小故事。虽然白泽很好,成熟稳重有能力,也很适合君迟,但依然无法释怀角龙的遗憾。如果不是为了实现君迟的愿望而被迫离开,他和君迟应该会有很美好的未来...
Prodigal · 评分 1.1/10
成熟是相对的,也是多维度的,书中晚熟的那些人物,又何尝不是某部分的自己。人的一生都在不断经历和趋于成熟,这个过程没有终点。你急于解决什么,就忘了经历和感受当下,你所经历的时间便没有被你真正拥有过。 当你有了什么,才能看到什么,而你看见的那一刻才恍然:原来…… 别人眼中的浪漫诗意,是当事人的生存选择。一想到这层,浪漫里面就带着骨血。 我还是觉得有一些自己没有读出来的东西,就是觉得有,它就在那里,而我看不到。 也挺好。
-听闻 · 评分 9.9/10
一本独特的书,需要耐心读完。 让意识主宰情节,让细节决定人物。 时间的洪流貌似掩埋了一切,一些人长大,一些人变老,一些人离世。不变的是什么呢,是对于人生的希冀,承受它给的一切。The Damn! Show,它引领我们,给我们指明方向,去拜谒它,虽然它不过如此,可我们必须去。
無遠弗屆 · 评分 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