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krolog》,恐怖,短片作品,丹麦出品,2000年上映。
岳洋道:“离我远一点,愈远愈好。” 岳洋坐下来,现在陆小凤已离他很远,事实上,他已连陆小凤的影子都看不到。 这个天生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不知道又去管谁的闲事了。 那个独眼的老渔人,也走得踪影不见。 岳洋忽然跳起来,冲出去。 他一定要阻止陆小凤,绝不能让陆小凤去问那老渔人的话。 他没有猜错,陆小凤的确是在找那老渔人,他们几乎是同时找到他的。
CUI🦌 · 评分 3.2/10
戈特曼教授是一位真正的情感大师,这部剧值得推荐给所有处在青春期的人。通篇看下来,联结这个词印象深刻,日语里有羁绊,中文是纽带,人类的关系总是线性,一维的,但如何处理这根线,是剪短,剪断,拉长,都需要长期的学习。戈特曼教授说的对,对女性的探索是最大的冒险,但当没有决心牺牲一些以成就一段关系时,还是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吧。
Galut · 评分 3.2/10
摘录:当你在某件事情上没有花费够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处理的时候,便没有发问的资格。 之前报名参加了一个训练营,也有相同的感受,明明班长都解释了问题的答案。但是总是有学员一遍又一遍的问相同的问题。虽然说交了钱,别人有责任交你知识。但是出了这个平台,生活中你还要面对很多疑问,有时候只需要认真看下说明就能明白的事,你却怪别人没说。总而言之,不要做伸手党,没有人会总是把答案送到你手中。想要比别人优秀一点,那就努力一点,多准备一点。
我爱吃辣 · 评分 2.2/10
人生在世,当如阮步兵,嵇中散,留得心中一口意气在。恣睢睥睨,任诞不羁。情郁于心而不得发,长剑当哭呵。鲁迅所谓月光如水照缁衣,一介书生,心中过不去,竟敢“忍向刀丛觅小诗”了。不循礼法,愤世嫉俗,谁给你的勇气?如方孝孺那样迂腐尚且得遭夷族之祸,何况你们? 所谓忽忽如狂,如痴如醉呵! 哭徐山民的诗正是这几位君子最好的写照了。所谓 已是穷侵骨,何期早丧身,仍怜三尺像,犹带瘦精神。 前人不见,后人不寻呵! “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正是恨古人不见吾狂! “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称通达之。 晋书载, 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鳃、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何其潇洒,何其快哉?金圣叹所谓我未得杀头之奇,今得矣,也正是同辈之人。 礼法岂为我辈设? 礼法岂为我辈设? 礼法岂为我辈设! 逾矩,失范,偏离社会的轨道,小民活不下去了,要让肉食者知道知道厉害。 -孤独复兴时代的谋逆者!我要赞美你,食月的蟾蜍,食月的天狗!去他妈的! 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 想起一家报社的一俩文人的话来了-鄙报虽破,仍有骨头两根。 在无可奈何的“时代潮流”前,卑劣受辱如我辈,也有说不的权利。 应对令人窒息的利维坦,人民有拒绝的权力。他们会诋毁巴黎人民,说是下流人的暴动 我们知道事实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时代呵,但愿不会将沦落到康与书告绝的地步。 但愿不得“岂不识山之不以一官遇己情耶?亦欲标不屈之节,以杜举者之口耳!” 思旧的向秀,“刚开了头就刹了尾”。 不识抬举,一意孤行之辈啊,可爱的硬骨头们。 吾辈仍需读Nekrolog,是以为评。
木木不哭 · 评分 3.3/10
本剧从一个铁路公司的实际掌门人的视角为我们展开了一个理想与现实冲突的世界,冗繁的政治集团无能而狡诈与垄断行业的低能低效相结合,打压新兴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拉低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效率,导致世界陷入一片黑暗。故事发展下去的结局就是全体精英资本家集体出逃,躲到一个山谷里,大力发展高科技与金融资本,打造一个尊重创造力和物质极大丰富的理想资本主义社会,一个资本家的理想世界。
鳳凰💭小P妞儿 · 评分 5.4/10
…跟着B站的评分看番就跟跟着晋江的榜单看文一样,一路下来不是屎就是雷。
JaneYYC · 评分 5.4/10
既当绅士,又当作家是很难的。 与书中的世界相比,书外的现实世界黯然失色。 毛姆向来生活节制,午餐和晚餐最多吃两道菜,餐前鸡尾酒只有两杯。 毛姆严格保持着一成不变的日常安排,任何事都不能打扰。他每天清晨起床,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然后他会在床上享用早餐,一边抽烟斗,一边读和早餐一同送来的报纸。八点三十分,沐浴、剃须、更衣。九点左右回到楼顶书房安静独处,没有别人搅扰。十二点三十分后下楼,与客人们到天台上喝餐前鸡尾酒,每次最多喝一杯。午餐后回书房小睡,看剧。四点左右再次下楼,趁下午茶之前打网球、打高尔夫球、游泳或打牌。他喜欢沿着绿草如茵、树荫遮蔽的小径漫步,身边是他钟爱的腊肠犬,每一只都得名自瓦格纳歌剧中的角色。 为确保次日上午的正常工作,毛姆会在十一点前就寝。 对毛姆来说,写作不只是一项工作,更是他生活的空间。“我从没能让自己相信,这世上除了写作外还有别的要紧事。”他在《Nekrolog》中写道。他在写作的过程中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在那里,他就是绝对的主宰。垂垂老矣之际,他说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坐在书桌前,文思如泉涌的时候,“词句接连不断地涌出,直到午餐的锣声响起,让我不得不结束一天的工作”。他每天只工作三个小时,一个小时不多,一个小时不少;有意思的是,他效仿的对象是查尔斯·达尔文。“ [既然达尔文]每天从来不工作三个小时以上,却带来了一场生物学革命,”毛姆解释道,“我决定我大概也能用同样的工作量来达成自己的目标。”他的生产工具很简单:一支套筒加重的特制自来水笔,一瓶黑墨水,还有一叠总是整齐放在书桌上、从泰晤士报社影视库买来的白纸。写作时,他会戴上角质镜架的眼镜,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岁数大了以后,他会戴上带拉链的粉色弹性手套,目的是改善血液循环,缓解长期写作的压力。尽管毛姆笔耕不辍,但他一直强调创作与想象的区别。“我脑子里的故事总比我写下来的故事多,”他说,尽管我的创作五花八门……我的想象力并不强。我从现实人物中取材,然后根据每个人的特性,置于或悲或喜的情境中。我完全可以说,他们创作了自己的故事。我没有天马行空、遨游九霄的本领。我总是在想:这件事有没有可能发生?我从来不是很强的幻想能力因此便受到了阻碍。 他头脑中装着无数的故事,这意味着他从来不缺题材;实际上,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一种着魔的状态:戏剧、长篇剧集、短篇故事的点子主宰着他的思想,非要诉诸笔端才得安宁。早在动笔之前,作品的角色与主题已经在他脑子里酝酿了数月乃至数年的时间,因此他从来不用写大纲,只要做好准备,便能运笔如飞,一气呵成。毛姆说,他在写长篇剧集时觉得书里的人物比现实中的人还要真实;他进入了另一个次元,一个比外部世界更生动、更有意义的世界。 “毛姆一直想要个儿子,由于他与女儿丽莎的紧张关系,毛姆本能的父爱主要体现在他对♂爱人的保护欲上,对象不仅是哈克斯顿和塞尔,还有贝弗利·尼克尔斯、格弗瑞·维恩这样的小伙子。现在,他又有了罗宾。毛姆对侄子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父亲般的感情,但在这段感情里却有着强大的x因素,如果说是在潜意识层面的话。” 比如在毛姆一生的众多交往中,唯一较为固定的两个年轻小伙♂伴侣: “事实上,毛姆现在已经热切地将艾伦视为自己的理想伴侣。艾伦有魅力,做事效率高,心地善良;他喜欢旅行和音乐,对美术有相当的认识和优秀的鉴赏力;与杰拉德不同,他从不喝醉酒,从不闹脾气;除此之外,艾伦还有着顺从的性格。毛姆最重要的身份是作家,他对写作这件事有着极强的保护意识,以至于到了无情的程度。他需要确保私密的写作环境,排除外界干扰。多年来,守护者与管理者的职责都由杰拉德承担,可他如今再也靠不住了。杰
stoics · 评分 7.6/10
very interesting的一本剧,把很多零散的思考串起来了
Go fish go · 评分 1.1/10
真的是一本太过美好的爱情日记了,描述两个人从陌生人成为爱人的过程,中间交织着俩人割不断的缘份,读来真的是心生羡慕,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的是太美好了。用日记的形式,用两个人的口吻叙述同一件事,很有代入感,读起来真的又有趣又暖。 如果是这样的一份姻缘,等待真的是值得的。
Bonnie迪💨🙊 · 评分 9.9/10
1997 · 纪录
1946 · 喜剧
1973 · 喜剧
2007 · 冒险
1989 · 惊悚
2008 · 恐怖
2005 · 其他
岳洋道:“离我远一点,愈远愈好。” 岳洋坐下来,现在陆小凤已离他很远,事实上,他已连陆小凤的影子都看不到。 这个天生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不知道又去管谁的闲事了。 那个独眼的老渔人,也走得踪影不见。 岳洋忽然跳起来,冲出去。 他一定要阻止陆小凤,绝不能让陆小凤去问那老渔人的话。 他没有猜错,陆小凤的确是在找那老渔人,他们几乎是同时找到他的。
CUI🦌 · 评分 3.2/10
戈特曼教授是一位真正的情感大师,这部剧值得推荐给所有处在青春期的人。通篇看下来,联结这个词印象深刻,日语里有羁绊,中文是纽带,人类的关系总是线性,一维的,但如何处理这根线,是剪短,剪断,拉长,都需要长期的学习。戈特曼教授说的对,对女性的探索是最大的冒险,但当没有决心牺牲一些以成就一段关系时,还是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吧。
Galut · 评分 3.2/10
摘录:当你在某件事情上没有花费够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处理的时候,便没有发问的资格。 之前报名参加了一个训练营,也有相同的感受,明明班长都解释了问题的答案。但是总是有学员一遍又一遍的问相同的问题。虽然说交了钱,别人有责任交你知识。但是出了这个平台,生活中你还要面对很多疑问,有时候只需要认真看下说明就能明白的事,你却怪别人没说。总而言之,不要做伸手党,没有人会总是把答案送到你手中。想要比别人优秀一点,那就努力一点,多准备一点。
我爱吃辣 · 评分 2.2/10
人生在世,当如阮步兵,嵇中散,留得心中一口意气在。恣睢睥睨,任诞不羁。情郁于心而不得发,长剑当哭呵。鲁迅所谓月光如水照缁衣,一介书生,心中过不去,竟敢“忍向刀丛觅小诗”了。不循礼法,愤世嫉俗,谁给你的勇气?如方孝孺那样迂腐尚且得遭夷族之祸,何况你们? 所谓忽忽如狂,如痴如醉呵! 哭徐山民的诗正是这几位君子最好的写照了。所谓 已是穷侵骨,何期早丧身,仍怜三尺像,犹带瘦精神。 前人不见,后人不寻呵! “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正是恨古人不见吾狂! “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称通达之。 晋书载, 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鳃、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何其潇洒,何其快哉?金圣叹所谓我未得杀头之奇,今得矣,也正是同辈之人。 礼法岂为我辈设? 礼法岂为我辈设? 礼法岂为我辈设! 逾矩,失范,偏离社会的轨道,小民活不下去了,要让肉食者知道知道厉害。 -孤独复兴时代的谋逆者!我要赞美你,食月的蟾蜍,食月的天狗!去他妈的! 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 想起一家报社的一俩文人的话来了-鄙报虽破,仍有骨头两根。 在无可奈何的“时代潮流”前,卑劣受辱如我辈,也有说不的权利。 应对令人窒息的利维坦,人民有拒绝的权力。他们会诋毁巴黎人民,说是下流人的暴动 我们知道事实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时代呵,但愿不会将沦落到康与书告绝的地步。 但愿不得“岂不识山之不以一官遇己情耶?亦欲标不屈之节,以杜举者之口耳!” 思旧的向秀,“刚开了头就刹了尾”。 不识抬举,一意孤行之辈啊,可爱的硬骨头们。 吾辈仍需读Nekrolog,是以为评。
木木不哭 · 评分 3.3/10
本剧从一个铁路公司的实际掌门人的视角为我们展开了一个理想与现实冲突的世界,冗繁的政治集团无能而狡诈与垄断行业的低能低效相结合,打压新兴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拉低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效率,导致世界陷入一片黑暗。故事发展下去的结局就是全体精英资本家集体出逃,躲到一个山谷里,大力发展高科技与金融资本,打造一个尊重创造力和物质极大丰富的理想资本主义社会,一个资本家的理想世界。
鳳凰💭小P妞儿 · 评分 5.4/10
…跟着B站的评分看番就跟跟着晋江的榜单看文一样,一路下来不是屎就是雷。
JaneYYC · 评分 5.4/10
既当绅士,又当作家是很难的。 与书中的世界相比,书外的现实世界黯然失色。 毛姆向来生活节制,午餐和晚餐最多吃两道菜,餐前鸡尾酒只有两杯。 毛姆严格保持着一成不变的日常安排,任何事都不能打扰。他每天清晨起床,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然后他会在床上享用早餐,一边抽烟斗,一边读和早餐一同送来的报纸。八点三十分,沐浴、剃须、更衣。九点左右回到楼顶书房安静独处,没有别人搅扰。十二点三十分后下楼,与客人们到天台上喝餐前鸡尾酒,每次最多喝一杯。午餐后回书房小睡,看剧。四点左右再次下楼,趁下午茶之前打网球、打高尔夫球、游泳或打牌。他喜欢沿着绿草如茵、树荫遮蔽的小径漫步,身边是他钟爱的腊肠犬,每一只都得名自瓦格纳歌剧中的角色。 为确保次日上午的正常工作,毛姆会在十一点前就寝。 对毛姆来说,写作不只是一项工作,更是他生活的空间。“我从没能让自己相信,这世上除了写作外还有别的要紧事。”他在《Nekrolog》中写道。他在写作的过程中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在那里,他就是绝对的主宰。垂垂老矣之际,他说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坐在书桌前,文思如泉涌的时候,“词句接连不断地涌出,直到午餐的锣声响起,让我不得不结束一天的工作”。他每天只工作三个小时,一个小时不多,一个小时不少;有意思的是,他效仿的对象是查尔斯·达尔文。“ [既然达尔文]每天从来不工作三个小时以上,却带来了一场生物学革命,”毛姆解释道,“我决定我大概也能用同样的工作量来达成自己的目标。”他的生产工具很简单:一支套筒加重的特制自来水笔,一瓶黑墨水,还有一叠总是整齐放在书桌上、从泰晤士报社影视库买来的白纸。写作时,他会戴上角质镜架的眼镜,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岁数大了以后,他会戴上带拉链的粉色弹性手套,目的是改善血液循环,缓解长期写作的压力。尽管毛姆笔耕不辍,但他一直强调创作与想象的区别。“我脑子里的故事总比我写下来的故事多,”他说,尽管我的创作五花八门……我的想象力并不强。我从现实人物中取材,然后根据每个人的特性,置于或悲或喜的情境中。我完全可以说,他们创作了自己的故事。我没有天马行空、遨游九霄的本领。我总是在想:这件事有没有可能发生?我从来不是很强的幻想能力因此便受到了阻碍。 他头脑中装着无数的故事,这意味着他从来不缺题材;实际上,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一种着魔的状态:戏剧、长篇剧集、短篇故事的点子主宰着他的思想,非要诉诸笔端才得安宁。早在动笔之前,作品的角色与主题已经在他脑子里酝酿了数月乃至数年的时间,因此他从来不用写大纲,只要做好准备,便能运笔如飞,一气呵成。毛姆说,他在写长篇剧集时觉得书里的人物比现实中的人还要真实;他进入了另一个次元,一个比外部世界更生动、更有意义的世界。 “毛姆一直想要个儿子,由于他与女儿丽莎的紧张关系,毛姆本能的父爱主要体现在他对♂爱人的保护欲上,对象不仅是哈克斯顿和塞尔,还有贝弗利·尼克尔斯、格弗瑞·维恩这样的小伙子。现在,他又有了罗宾。毛姆对侄子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父亲般的感情,但在这段感情里却有着强大的x因素,如果说是在潜意识层面的话。” 比如在毛姆一生的众多交往中,唯一较为固定的两个年轻小伙♂伴侣: “事实上,毛姆现在已经热切地将艾伦视为自己的理想伴侣。艾伦有魅力,做事效率高,心地善良;他喜欢旅行和音乐,对美术有相当的认识和优秀的鉴赏力;与杰拉德不同,他从不喝醉酒,从不闹脾气;除此之外,艾伦还有着顺从的性格。毛姆最重要的身份是作家,他对写作这件事有着极强的保护意识,以至于到了无情的程度。他需要确保私密的写作环境,排除外界干扰。多年来,守护者与管理者的职责都由杰拉德承担,可他如今再也靠不住了。杰
stoics · 评分 7.6/10
very interesting的一本剧,把很多零散的思考串起来了
Go fish go · 评分 1.1/10
真的是一本太过美好的爱情日记了,描述两个人从陌生人成为爱人的过程,中间交织着俩人割不断的缘份,读来真的是心生羡慕,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的是太美好了。用日记的形式,用两个人的口吻叙述同一件事,很有代入感,读起来真的又有趣又暖。 如果是这样的一份姻缘,等待真的是值得的。
Bonnie迪💨🙊 · 评分 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