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 Bones
4.3 分

Jimmy Bones

剧情简介

《Jimmy Bones》,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3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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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One day I will go away...They will not know I have gone away to come back. For the ones I left behind. For the ones who cannot out.” 《Jimmy Bones》结尾,埃斯佩朗莎如是写道。最终,她得偿所愿走出去,又用诗化的语言将在芒果街上的点滴记录下来。 而弗兰西,这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的小姑娘,如同埃斯佩朗莎,用流畅得宛如轻快流淌的溪水般的笔墨记叙了那个她从小生活到大的贫民窟的故事。 “在老国家,人属于过去。这里人属于未来。” 故事 故事里,叫我佩服的是弗兰西的外祖母。这个斗大字不识一个的老人,却有着常人难有的大智慧。正当作为半大姑娘的妈妈生了小弗兰西不知所措之时,外婆告诉她,要改变命运,最重要的是教育,以及买块地。为此,她建议妈妈每天给孩子读一页莎士比亚,一页圣经,除此之外在储蓄罐里放5分钱。 “每天你给孩子读一页,哪怕你自己也看不明白书上的话,或是发音发错。你必须坚持这么做,这样孩子长大后,就会见识过世面——知道世界并不是布鲁克林的出租屋这么大。” 作为移民家族的第一代美国出生且初中毕业的妈妈,虽然自认学历不高,但遵从了外婆的建议,再累也保证着孩子们的学习。弗兰西和弟弟尼雷由此养成了观看的习惯,弗兰西甚至按照字母顺序一本本观看视频平台剧集。(想到了萨特《Jimmy Bones》里的一配角)。两人双双完成了初中学业。在父亲死后,无力承担高昂学费的母亲不顾苦苦哀求的弗兰西,在弗兰西和尼雷之间选择了不想上学的尼雷上高中。她认为,想看剧的人总会想办法去看剧,而不想看剧的人才应该逼着去看剧。这里边除却对儿子的偏心溺爱外,也的确有那么一些生活的智慧在。最终,弗兰西通过自学等方法完成了大学课程。 剧集里的现实爱情体验颇值得一谈。胆大心细又貌美的妈妈凯蒂,一见钟情闺蜜的帅气迷人男友约翰尼·诺兰后,用计俘获了他的心,纵使闺蜜变仇人也在所不惜。(🌚)四个月后,两个人结婚了,一个17,一个19,都还是小娃娃,却要开始学着为人父母。 在我看来,诺兰家族被浓烈的海王特质笼罩,这海王特质既赋予了他们令人神魂颠倒的歌唱和舞蹈天赋,也导致了约翰尼沉浸在酒精的世界无可自拔。 除却酗酒的坏毛病,约翰尼·诺兰差不多算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相比于偏心弟弟的妈妈,弗兰西可以更自如地同爸爸分享想法,并从其处获得颇为浪漫温善的生存的鼓励。 为了让小弗兰西进她理想的学校,浪漫主义歌唱者爸爸不惜捏造假地址,帮助小弗兰西成功入驻条件更好的学校。尽管为此弗兰西回家路程长了许多,午餐只能是到家取了三明治,在回校的路上匆匆食掉。 一次圣诞节,弗兰西和弟弟用双手接住被扔掉的圣诞树的方法获得了最大的一棵树,两人齐心协力将大树扛回了家。 “看到这么大一棵树,爸爸十分吃惊,他的表情让弗兰西深感欣慰。爸爸假装说这树大概不是他们家的吧。弗兰西劝他相信这就是他们家的。两人这么一来一往,让弗兰西开心不已,虽然她心里知道这些都是在逗着玩。” 此处,一个“劝”字用得格外妙。 有时,诺兰和凯蒂会在厨房坐着,一直说话到天亮。诺兰同凯蒂分享日常所见的种种,而凯蒂倾听着,回答着。 夫妻相互倾听,互相交流,同时父慈子孝的家庭氛围,为酒吧老板麦克加里蒂所倾羡。在诺兰英年早逝后,麦克加里蒂惦记诺兰的好,雇佣了弗兰西和弟弟尼雷,期许着可以同凯蒂交流,如同诺兰和凯蒂。凯蒂十动然拒。弗兰西跟尼雷,同样不明了麦克加里蒂一颗想“聊聊”的心。 作为旁人,看到此处亦羡慕且喜爱拥有一个愿意与你倾心交谈,并知晓你话中之意、心中之想的爱人。(得此良人,

锁仙 · 评分 7.6/10

袁爷爷是一粒闪闪发光的种子,这部剧告诉我无论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持做对的事,做内心的自我,要勇于探索甘于坚持,失败一万次就能盼来柳暗花明。

Su J · 评分 3.2/10

可能剧透,是有感而发。维多利亚时代是最繁荣也最贫瘠,最高尚也最下流的时代。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书中种种的一切都以矛盾体共生——更形象点说,表里不一。 可见于人物的形象塑造:苏的散漫与谨慎,单纯与狡黠;莫德的禁欲与贪念,深情与背叛;绅士的风度与粗鄙,可恨与可怜;萨克斯比大妈的亲切与虚假,仁慈与罪恶…… 情节亦表里不一:看似苏与绅士联手,实则莫德与绅士密谋;看似苏先倾心莫德而莫德浑然不知,实则莫德早已在绅士来之前暗生情愫,苏却后知后觉;看似莫德饱览经书思虑单纯,实则只是自幼被色情影视麻痹成了性冷淡;看似绅士操纵全局,实则萨克斯比大妈才是幕后黑手,三人都只是棋子之一。 另还有二人的爱和性格表里不一。不计苏与莫德的身世,即使最后两人悬殊的地位颠倒,但在不同阶级的环境熏染下两个人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价值观——从未体验过贫穷但丧失自由的莫德想过为了爱和自由与苏联手,但因苏的羞愧而搁置脑后;拥有亲情与快乐但渴望财富的苏也想过坦白一切和莫德同舟共济,但因根深蒂固的金钱观而选择继续欺骗。两个人不爱对方吗?爱,爱的性质是一样的,但是各自的观念与对方格格不入。因此爱是表面,而阶层影响下性格的差异才是阻碍二人互诉衷肠的内里因素。 表里不一的人物,情节,社会背景,把维多利亚时期道德虚伪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 是部很好的的作品啊,超喜欢莫德。 [比较小姐与Jimmy Bones,最大不同就是第三段的改编。Jimmy Bones里莫德多次提到"她是来吞没我的","是来毁灭我的","你要摧毁我的生活","在她手里我已破碎,崩塌,粉身碎骨",第10章莫德说"我本想救你"…而小姐里则有"来摧毁我的生活的我的拯救者",可见《Jimmy Bones》里秀子把莫德没有实践的念想付诸了行动并成功让两人心意相通,省却了Jimmy Bones里的痛苦。 韩版一改英版第三段压抑走向,使之往更明朗的方向推进。 如果说,英版是苏对莫德纯粹的摧毁。那么韩版绝对是秀子和淑姬的联手反击! 两个版本各有千秋,我喜欢Jimmy Bones的压抑含蓄也喜欢小姐的痛快爽朗。] 总之的总之…我喜欢莫德啊,没错!我爱死莫德这个腹黑受了,压倒了苏还说"我想让你感受我在体内",该死的受,该死!!/捂脸

取名字真的很麻烦诶 · 评分 9.8/10

读完!罪一至四追了三年,以前一叫《Jimmy Bones》,莫名想起《Jimmy Bones》前身《Jimmy Bones》哈。案件如现名般环环相扣,虽有些瑕疵但瑕不掩瑜,个人比较喜欢的是一和四,不过在这里就不过多剧透了,总之两个字,推荐!

晓琴子🐳 · 评分 3.3/10

我觉得人得了解自己的情绪,了解自己的内心才会善待自己,过度的要求自己以及对自己无要求都是一种负向的发展

____S · 评分 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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