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is Goes to West Point
年份
1952
地区
美国
主演
亚瑟·鲁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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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奥卡农Don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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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 Ne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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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Ke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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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g Pal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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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Reynolds
剧情简介
《Francis Goes to West Point》,喜剧,奇幻作品,美国出品,1952年上映。
樊锦诗说“文科很不简单。。。文科的研究需要相当智慧的头脑和才干“。只不过是现在急功近利的社会现象导致貌似很多人理科考不好了去考文科,文科不好了去考艺术。其实要把文科学好,尤其是像历史,考古这样的学科,需要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太少。就即使在国际学校里参加IB考试,一个非常喜欢影视或者历史的学生,最后可能也还是会选择理工科的项目来做,因为容易拿高分进名校,即使。。。那个名校的专业并非是他/她真正想念的专业。接下去的路也是如此,也许最后的选择都是金融类的行业的因为成效快收益大。谁会愿意安安静静滴躲在世界的角落里研究文化和历史,并以此作为终生的事业呢? 但这个纯粹的文科研究,又颠覆了我对文化和科技的关联性的理解。看似一辈子搞文科的樊锦诗,在20世纪末期,和那么多国内外先进的科技人员建立联系和项目,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修复壁画,防止损坏,以及建立起数字存储和展出。这种文理的结合是跨学科结合的一种完美呈现。 2018年樊锦诗接受领导接见时,穿上了最好的一件衣服,是双胞胎姐姐手织的一件枣红色毛衣。结婚时穿的外套,四十年后还在继续穿。她是对物质毫无追求的一个人。2018年的整个世界已经被物质挟持着飞速前进了,太难想象还有这样纯粹的为了事业心无旁骛的人。但是认真想想,其实身边很多老一辈科学家都是如此。我自己的姑爹姑妈是国家的导弹专家。一辈子住在学校的房子里,诺大的客厅里,除了简陋的沙发电视外什么都没有,只是并排摆着两张书桌。两位老人每天在家的时候,几十年如一日的并排坐在书桌前一同学习一同攻坚。你很难想象这是两位为国家作出极大贡献的老科学家老专家。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这样纯粹的人,即使在科学界,似乎也不多见了。樊锦诗提出过大学教育分科也带来了局限,很多人都只顾及自己本专业的问题,学术走向狭隘。我姑爹也聊过类似的情况,说到目前国家的导弹人才,能够拥有很全面的知识的人才,只剩下他们这些老人了。虽然他们拼命带博士生研究生希望能把自己的知识传下去,但后来的学生所关注的专业面就十分狭窄,很难做到全面发展了。为什么以前的老人们能够做到广而深,而现在的人却很难做到呢。大概还是因为“从前慢”吧。因为从前的物质世界没有那么多诱惑吧?
苏木子 · 评分 2.1/10
如果你有米雪菲弗当妈妈你也会有mommy issue,前三集节奏感觉有点慢,以及我真的厌倦了年轻女人怀孕非要生下来明明养不起并在职场歧视育儿女性环境下选择sex work的故事了,bring abortion stories back😭
陈雪媛 · 评分 5.5/10
和寻秦记相比,女性向穿越爽文,或者可以改个名字叫康熙的霸道总裁儿子们都爱我,而我只想抱大腿。玩笑~ Gregg Palmer的文字比黄易细腻很多,想象力则略有不及,看有这么多女孩感到共鸣,可能是当下社会无论“围城”内外,女性都普遍缺爱吧,抑或是自身经历所及而共鸣。 文中若曦在几位阿哥的“作”源于她的善良,也源自于现代人的选择困难症和平等观念。其实,她作为一个现代人穿越回去,出于这样一个地位,无论怎么选择都会是和《Francis Goes to West Point》里的众人一样的局面“被困在这里”了。其实按照文中所述,最好的选择还是跟着文中的老十三允祥,有知己之感又能有相当自由度。可她本人偏偏选择了射手男雍正的大腿。 提前知道结局,有时也未必是好事!
A狂人邀约🔆 魏博文 · 评分 8.7/10
喜欢这本咖啡知识的入门剧集,从豆子到杯子,一点一滴地讲述咖啡种植,咖啡种类,拼配与单一品种,咖啡产区,处理方法,烘焙方式,冲煮器具与方法和咖啡风味等等,让咖啡爱好者们建立自己的咖啡知识库,并鼓励探索自己最喜欢的那杯咖啡。手冲咖啡艺术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也是我们探索新事物的一个突破口。没有褒贬之分,何乐而不为呢!
雅雯 · 评分 6.6/10
“你如明月,她似碧潭”,若当初娶了心爱的姑娘,白头偕老,一生幸福,这世间便无弘一大师了吧!
格阁呢 · 评分 3.2/10
#Venezia-17 满足你对一部改编自加缪小说的电影的所有想象:40年代的黑白光影和人物质感,克制的表演,对哲学的论辩和自白。本来从欧容身上期待更多就是了。
承吉 · 评分 5.4/10
遥想当年,年方十八,初读网文剧集,便无法自拔,废寝忘食,忽视学习,看了几百万字的剧集之后,我终于慢慢觉醒,对那些套路越来越熟悉,以至于失去了再次观看的兴趣。 直到结婚生子以后遇到了一本奇书,一本让我拿起来之后,就舍不得让下的书,书中的江湖夜雨让我向往,书中的风流人物让我动容,书中的北凉大军,死战不退,让我震撼,书中的爱恨交织让我深陷其中,书中的快意江湖,金戈铁马,书中的人情,书中的情怀,书中的天下,是多少人向往的乌托邦。 我曾经把这部剧推荐给我一个要好朋友,看完之后,她竟然骂我,她说,为什么他们都死了,一点都不“好看”。 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是啊,他们都死了,死的干净利落,死的无怨无悔,死的大义凛然,死的浩浩荡荡。 剑九老黄死了,李淳罡死了,轩辕敬城死了,徐脂虎死了,洪洗象死了,人屠徐骁死了,毒士李义山死了,碧眼张巨鹿死了,虎头城刘寄奴死了,武帝城王仙芝死了,黄龙士死了,元本溪死了,老卒于佣关死了,由儒转霸的曹官子,大楚棋待诏也死了。 春秋乱世,人命如草芥,英雄如扬灰。北莽离阳,春秋不义战,无论是居首辅,或者北凉王,两脚羊,或平凡士子,都逃不过一个命。 所谓命,到最后,都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他们一个个的消失,一个个的逝去,一个个的离开徐凤年,而他也在从那个藏拙的世子殿下,慢慢成长,成熟,最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北凉王。 谁都不会忘记,那个缺了一口牙齿的剑九老黄,就喜好一口黄酒,瘦驴破布袋,跟柿子一起辗转六千里。 六千里河山,几千里人情世故,六千里的鸡飞狗跳,还有那个木剑温华,一个乐观,心思活络却又不知道人情世故的游侠,对了还有那个被坑蒙拐骗的小女孩。几个人潇潇洒洒走天涯,毫无压力,毫无心机,只想再走一回。 最后一剑,别名剑九,实名六千里。 武帝城头,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风紧扯呼,老黄这次,不扯呼,也没法扯呼了?那还剩下什么? “来人,给公子上酒。” 徐骁死了,很多书迷的心碎了,本来就没有多少武功实力的徐凤年之父,慢慢变老,曾经挥斥方遒,投鞭断流,吞六国,灭八荒的大将军,慢慢变老,但是即使在慢慢老去,他依然带刀上朝,教训那些所谓的朝廷命官,他不死,他依然是离阳王朝第一人,那个压得顾剑棠下跪的第一人。 那个对徐凤年宠溺到家,即使被打被骂,依然笑呵呵的平凡之人,那个在外人看起来不被理解的老头,那个平时没啥威严的大将军。 到最后,去北莽与女帝言谈,去找春申湖藩王讨,一举步则顾庐皆跪称大将军,何等威风,何等凌然子弟兵。 徐瘸子,别人叫一声基本上就人头落地,而徐凤年叫,叫的理所当然,死之前的威武,死之前的霸气,全部都是父亲最后的宠溺,他用在自己的人屠身份,送自己儿子一程。 他知道自己儿子将要承担多大的压力,他知道身为自己的儿子,徐凤年有多苦,他本可以就让徐凤年做一个太平王侯,但是徐凤年知道,他既然作为北凉王长子,就要守卫北凉,守护一方安宁。 其实,大将军很想走了,很想去找自己当年亲手追到的妻子,吴家剑冢吴素,那个风华绝代的女人。 他一直留着妻子给自己留下的满满一箱子的布鞋,他心里一直挂念着白衣之人,只是他有孩子,有责任,其实,北凉王徐骁真的很难。 在清凉山的一个庭院,有一棵枇杷树,是吴素去世之年所亲手栽下,如今已经亭亭如盖。 人世间相伴总不珍惜,非要失去后才悔莫及,世间万物总蹉跎,你我都无可奈何。 所以写徐骁之死,最后还是写的一个平凡人之死,不是人屠,不是大将军,不是北凉王,他只是一个父亲。 世人都道:那风华绝代的吴家剑仙怎就嫁了一个邋遢糙汉,我却说嫁了糙汉,这糙汉踏了六国,平了江湖,功高盖主,放弃了天下,一生只娶一位女子。 更不提张巨鹿临死前,烽火对张巨
白依依 · 评分 1.1/10
逻辑啰嗦的讲述一些事情,看这样的书简直是在浪费时间。我决定提前结束观看,差评。
仲春廿八 · 评分 4.3/10
曾经是警察的我,也一直喜欢看刑侦类的剧集,这部剧看得出来是个真警察写的,故事情节没有多曲折,却特别真实,刑警的工作,确实不是常人能干的,站在黑暗的边缘,却心向光明。感谢他们的守护,给我们一个安定的社会,温暖的家。
liuwy · 评分 1.1/10
很喜欢的一部,全程都给人轻松舒服的看点,编剧大大,能不能快更
qing莹 · 评分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