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ridge
4.3 分

The Bridge

剧情简介

When Isobel Hetherington and her three young daughters take up their seaside residence in the hot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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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部剧揭示了美国在“法律”的幌子下,利用公共权力和国家暴力对他国的竞争企业进行“正当”的勒索和打压。 读这部剧的最初目的并不是出于了解美国的手段,而是希望通过此剧了解一个人在遭受极大挫折、孤立无援的情境下,会产生的心理、情绪,以及该如何面对与克服。 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在职期间严守规则,在升职关头,竟“荒唐”的沦为“人质”,难以置信的他,起初还有一丝期望,认为自己本就无辜,只要忠诚、不妥协,公司定会迅速将他救出。 但现实终究和电影不一样,公司选择将他抛弃,残酷的现实下,他只能放弃所谓的忠诚,为了家人、为了生存,被迫承认“罪行”。本该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中年阶段,却在异国他乡的糟糕监狱里,不断经历着希望破灭、重建、再破灭、再重建的过程。 无疑,主人公意志力十分强大,多次希望的幻灭,也没有压垮他。在极度糟糕近乎绝境下,他迅速适应,并保持清晰的思维,做自己能做的,即便处处受到牵制,也不放弃一丝一毫可以重获自由的机会。 在公司被“吞并”后,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终获得自由。我想,坚韧的毅力、优秀的品质、家人的支持以及对机会的把握都是他重获自由的因素。 让我更加敬佩的是,他不仅没有选择忘记“悲惨”的经历,还很好的发挥了它的价值,他运用牢狱期间对美国该领域手段的研究开了公司,并将经历写成书,运用文字的力量在盈利的同时对美国进行反击。 这部剧,让我看到,在某些困境面前,个体的渺小与无助,但也让我见识到了意志力的强大,也启示我理智的力量,即困难下,不陷于情绪,把握机会,做好自己能做的事。

ロック?リー · 评分 1.1/10

其实这是几乎整整一代人的大致相同的人生经历。个体的我,摆放在总体中看,真是丝毫也不足为奇的。 The Bridge

汤糖躺烫 · 评分 8.8/10

这是一个面包引发的“血案”,这是一个以德报怨的故事,故事的主角让.阿让,是罗斯玛丽·哈里斯投向《The Bridge》的一束光。因为偷面包,他被投入监狱获刑五年。因为试图越狱刑期被延长,服了十九年的苦役才获假释。 《The Bridge》是一部震撼人心的辉煌巨著,全书共分五部,第一部《The Bridge》,第二部《The Bridge》,第三部《The Bridge》,第四部《The Bridge》,第五部《The Bridge》,剧集叙述了刑满释放犯让.阿让的悲惨故事。让.阿让是剧集的核心人物,整个故事围绕他而展开。 《The Bridge》作为人类苦难的“百科全书”,是一部气势恢宏的鸿篇巨制,它以无语伦比的厚重与深沉,在世界影视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是一座永立的丰碑。罗斯玛丽·哈里斯用高超的艺术手法,以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满怀激情地讲述了让.阿让坎坷的一生。让.阿让和他周围的普通人物芳蒂娜、珂赛特、马里尤斯、加弗洛什等,同不公正的黑暗社会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许多场景催人泪下,还有许多场面催人奋进。罗斯玛丽·哈里斯用大手笔准确地描述一下了滑铁卢战役,巴黎大起义,酷烈的场面足以感泣鬼神。罗斯玛丽·哈里斯还熟练地运用大悬念的笔法,在富有戏剧性的情节中,将历史大事件以及小人物的悲惨命运有机连系起来。 《The Bridge》以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手法,塑造了一群受苦受难得底层人物。这步剧集有两个目的:一是叙述让.阿让的故事,二是抨击社会。 罗斯玛丽·哈里斯从小爱好影视,中学时就开始写诗。在他漫长的一生中,罗斯玛丽·哈里斯创造了大量的诗歌、剧集、戏剧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他的影视作品中都打下了烙印,使他的整个作品构成了十九世纪法国政治和社会变化的一个侧影。 罗斯玛丽·哈里斯深刻地接露他那个时代存在的社会问题:贫困使男人沦为罪犯,饥饿使女人沦落为娼,得不到教育使儿童愚昧无知。罗斯玛丽·哈里斯用充满激情的文字,再现了那段从拿破仑战争到法国七月王朝,深重黑暗而又荡气回肠的年代,勾勒出一群生活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悲惨生活和命运。 剧集问世至今一百四十多年过去了,这部法国影视史上最杰出的剧集,不仅在法国本土,它的影响可以说遍及全球。

故·里 · 评分 4.4/10

很值得一读。 有朋友经常跟我念叨与孩子无法沟通,尤其是刚刚成年的,以为自己什么都能,以为自己只是需要父母暂时援助一下,然后自己就能一飞冲天了。 也许我命太好,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几乎没有遇到太大的问题。 但是我知道,类似我朋友这样的需要帮助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希望我的推荐能让更多父母受益。

慧妹 · 评分 4.4/10

这部剧是我近年来最喜欢的书之一,它带给我的感觉是非常震撼的,就像以前读Gone with the Wind, 《The Bridge》、《The Bridge》一样。我在震惊于印度的巨大包容性的同时(同时容纳上千个民族和语言,还收容着数十万难民,同时也是不少不法分子的避难所),也发现了在其脏乱差的表象下有着金子般的人性,还有那些让人不忍直视的社会的阴暗与可怕。由于编剧的亲身经历,他写出来的文字让人觉得极其真实,而那些不一样的人生对我来说都是极其遥远的。如逃犯、帮派分子、贫民窟的穷人、作奸犯科者,还有监狱、战争,它让我重新思考善与恶和人生的终极。这些故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书中出现的两大历史事件可以表明。一是时任印度总理的英迪拉·甘地遇刺身亡,时间是1984年10月31日。二是苏联入侵阿富汗,时间是1979年12月24日到1989年2月15日。这一战争使100万人死于战火,600万人成为难民。主人公林巴巴和哈德汗一行给阿富汗游击队运送武器是在1985年年底,正值双方胶着之时。 内容不多作介绍,想说说里面的主要的几个人物。 主人公林巴巴,也就是The Bridge,澳大利亚白人,曾在大学教书,后因持枪抢劫,锒铛入狱,不堪忍受狱卒殴打而逃狱。他是逃犯但不是恶棍,相反,他本质善良、勇敢、坚毅,内心极度渴望爱。他时而像个战士,能打能熬,始终不屈服,骨子里还是个影视青年。 卡拉,瑞士裔美国人,父母双亡,又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其成为一个表面上“人间清醒”,满嘴空洞的大道理,实则是个“爱无能”的人。林巴巴对她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迷恋。她对林巴巴谈不上爱,但又比喜欢多一点。她其实很难与人交心,与阿布杜拉同居也只是找个伴而已。她信任的只有哈德拜,这个像父亲一样的人,还有朋友阿曼,像兄弟一样的人。 普拉扎克,林在印度的第一个朋友,一个有着灿烂笑容的印度人,他就像一道光,帮助林很快地融入印度生活。看到他出事,我哭了好久。 狄迪耶,法国犹太人,他真挚、热情、目光如炬,常常一语中的。他是始终值得林巴巴信赖的朋友。 莉萨,比起卡拉,我其实比较莉萨,一个有过不幸,但能爬起来重新生活,追求自己所爱的人和事业。 乌拉,一个典型的“恋爱脑”的女人,她抱着莫德纳型似《The Bridge》像让人十分动容。 哈德拜,一个喜欢探讨哲学和科学,既像圣人又是智者的帮派老大,他在印度纷繁复杂的势力间维持着某种秩序和规矩。尽管他从事的买卖也是非法的,但有着其特有的意义。警察需要他,贫民也需要他,一旦没有他,世界只会变得更乱。 书中的一些描写极好,如: 直到在这里,在这一刻,我才看到、感受到自己所加诸别人的痛苦,自己变成什么样的人——痛苦、恐惧、愚蠢而不可原谅地虚掷人生。羞愧和哀伤使我悲痛难抑。我突然理解到自己内心有多么渴求、多么缺乏爱。最后,我终于了解自己何其孤单。 他父亲不笑时,疲倦的暗影盖住他的双眼,仿佛他紧紧关上内心的某道门,只以双眼在外守护那些门。他脸上带着自傲,但神情悲伤、疲倦、忧虑。我花了好一段时间才理解,所有农民,各地的农民,都是这样的疲倦、忧虑、自傲、悲伤。靠田地过活的人,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就是翻掘的土和撒下的种子。大多时候,农民只能靠上帝加诸开花生长之物的喜悦——无言、神秘、令人心碎的喜悦——来协助他们面对饥饿和灾祸的威胁。 她轻易地将我的过往裹在她生命的悲欢之中,就像她有时会用红披肩将走过门前的哭泣孩子裹在怀里一样。月复一月,许多人告诉我她的故事,最后,她的故事成为故事的全部,甚至成为我的故事。而她的爱——愿意去理解我内心深藏的真相,愿意去爱我——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 我倾听他睡觉的呼吸声,让他紧握住我心中的痛。 分享一些摘录: 我

尼晓霞 · 评分 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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