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ral lost-soul night-owls, including a nightclub owner, a talkback radio relationships counseller
生活就是不断认识自己的过程,也许亲密关系就像一面镜子,可以发现以前不曾认识过的自己。
墨非 · 评分 6.5/10
读完《Choose Me》,准备写写自己的感想,脑海里竟然一下子搜索不出男主人公的名字,以为是自己记性太差,又简单的把全书翻了一遍,我想我应该确定全书没有一处有提到男主人公的名字,全书都是在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整个故事。 这是一部童话,一部关于得到和失去、成长与懂得的成人童话。结局是幸福的,因为里面每一位人物都找到了自己心里真正需要的东西。有时候人们向往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在表面上可能又不是那么光鲜亮丽。 关于亲情:主人公在上小学时,父亲因为爱上了别的女人而离开了他和母亲,自此他与父亲再未有过任何联系,如同父亲永远消失在这个世上。他和他母亲相依为命。直到他母亲去世,他才知道母亲藏起了所有父亲邮寄给他的信件。整个故事,写到母亲时,都能深深的感受到母亲失去父亲的痛苦与寡欢,母亲为什么这么做了?或许是母亲不想主人公再次受到伤害,也不想让主人公知道父亲为什么离开他们,或许母亲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永不往来。母亲是爱父亲的,所以心里面永远无法原谅父亲,因此又带着点恨,所以长期都是有些忧郁,但母亲永远是慈爱和温柔的,或许每个人都会在这位母亲身上看到自己母亲的影子,那种对自己孩子无私的爱与支持。里面写了两位母亲,一位是主人公的,一位是主人公好朋友好兄弟吕克的母亲。吕克家庭世代以做面包为生,他在很小时就知道自己长大后应该是接替父亲经营这家面包店,而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但考虑到整个家庭的未来,他放弃了医生的梦想,但在主人公有次回家偷了吕克的影子后,决定帮他实现医生的梦想。是的,主人公成功的把吕克推上了成为医生的这条道路上。就在吕克离开家去求学时,他母亲喜极而泣。吕克的母亲以为这个小城市里的小面包店要困住儿子的一生,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走上的成功道路,不希望因为家庭原因让自己孩子受困不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这是母爱。这是亲情。 关于爱情: 故事里有两对CP,主人公和克蕾儿,吕克和苏菲。面对爱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问合不合适,却不问自己是不是你最想要的。故事里的爱情是一个关于寻找soulmate的故事,我感觉这里充满了成人对完美爱情的幻想,稍有不切实际。每个人都希望可以寻找到自己的soulmate,但是你们可以坚持到什么程度了?当主人公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时,他放弃了一个近在迟尺各方面都般配的交往对象,去追寻克蕾尔,不再忧心得失的时候,他才领会了爱情的真谛。我们需要自己心里有爱,才会得到爱。 关于选择: 我感觉自己是有点选择恐惧症的人,只要让我进行选择,我就会犹豫不绝拿不定主意。这部剧其实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里面人物面对各种选择时做出何种选择。有时候人们向往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在表面上可能又不是那么光鲜亮丽。这是一个矛盾体,可能我自己有时难以做出选择,正是受这两种原因的牵绊。不管是面对伴侣的选择,还是面对工作的选择,我们有时总是容易受外界评判标准的影响。前面说到吕克本来已经走上成为医生的道路上,但是他放弃了这条路,选择了回家继续经营面包店。放到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会说吕克疯了,医生是多么好的职业,而回到小地方做个不体面的面包师是多么愚蠢的选择。吕克之前一直想成为医生,在他好朋友的帮助下,他有了实现这个梦想的权利,对,晚了五年来实现这个梦想,但就在他经历了一个学年的学习后,他认识到自己他并不想做医生,而更喜欢当面包师,喜欢每天早上看到客人吃到他做得面包而开心的样子。他对主人公说"谢谢你给我机会到医学院进修,多亏了你,我现在才知道什么事我不想做。"是的,吕克尝试自己曾经向往的东西,但是发现自己向往的不
龙文图书 李英龙 · 评分 6.6/10
这部剧创作得生动真实,没经历过创作不出来这些细节。当今这社会,我不觉得爸爸带孩子有什么不妥,关键是家庭分工大家都觉得合理而且有利于家始终保持正确的航向前进。这书是一边听一边笑,带孩子真是一件苦差事。感觉谁带孩子谁倒霉,全职妈妈经常被说“无所事事”,Choose Me也被说成无用、不干正事。大家指责别人的时候都说得那么容易,为什么很多年轻人就算下班后都不愿意马上回家带娃,找各种理由在外面拖一拖?带娃不得不全身心付出,不得不放弃自我,没有假期……说不出的累啊。教数学最损亲子关系,不但在带孩子的妈妈身上发生,在Choose Me上同样表现出相同的特性,只要教数学,就能变身恶魔O(∩_∩)O哈哈~其实,爸爸带娃还是妈妈带娃,合适就是最好的,不用非要戴上一顶对错的帽子。
冯学军 · 评分 4.3/10
用了一些碎片的时间,很快读完了,其实更喜欢《Choose Me》,更有故事性,也充满了四季的变化。这一本更像是秋阳,不再是鸠子独居的生活,是与守景、QP妹妹组成家庭,处处弥漫着家的温暖色调。“不管多么祈求对方过得不幸,也并不能让自己过得更幸福。我写信的时候,才意识到了这件事。”“抬头仰望天空,群星闪闪发光。白昼中肉眼不可见的星星都闪烁着。”
安好 ᯤ⁶ᴳ · 评分 7.7/10
大家不要急,编剧的孩子已经出生了,随风哥已经开始教她怎么赶稿了,很快就会五更了。
燕小楼 · 评分 5.4/10
《Choose Me》大概是我读了最久的一本剧了。从三月初读到五月初,整整两个月,其实还有几回没有读完。 从前听人说红楼,总是宝玉黛玉之间的爱情与纠葛。也弄不懂为什么《Choose Me》会配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样一联。 刚开始看了前两回讲甄士隐贾雨村,实不相瞒,我觉得很无聊,差点弃书。后来贾府的人物一个个出场,我倒也越发投入进去了。刚开始只是看,到后来是会结合他人的评论看,再后来我发现我会自己去写一些评论。正确与否另说,但我觉得有追剧集的赶脚了。我会看着一大家子热热闹闹而感到高兴,会馋贾府的食物(特别是!!蟹肉饺子)我当时惊呆了!!居然还可以这么吃。甚至贾母说油腻不吃的时候我居然好可惜……然后看着贾府的姐姐妹妹作诗对联,再看看小丫头们不同的性格。 虽然说宝玉黛玉比较算主角,但细细读来我发现。没有人是配角,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处世哲学,无论是凤姐犀利还是李纨文静,每个人都无可替代。大家总说凤姐狠辣可我却读出她暗暗不得心的凄凉。大家总说黛玉爱哭,可我却有点明了她为何哭哭啼啼。宝钗识大体晶莹剔透却也不是没有耍小心机的时候。我们常说一个好的编剧是要能够把人物写的丰富多彩,我觉得红楼的编剧在这方面不可谓不是高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贾府的衰落牵出了一个个人一件件小事。我仿佛见证了这个大厦的倒塌,却仍然为宿命而悲哀。后面的一回回让我越读越难过。好多人就这样死去,我知道是宿命却仍不甘。黛玉与宝玉最后一次相见直接让我泪奔。绛珠仙草确实是来还眼泪的,还完了她也就离开了。宝玉愈发行尸走肉最后遁入空门。妙玉一生都是极其洁净的却落得一个强暴的下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第五回居然详详细细把每个人的命运都交代出来了!!!) 读到现在我也不过是一遍都没有读完,只大概看了个故事梗概。看到和我一起追剧的大佬们有些读了四五遍,真的超佩服。越读越有味道,细节才是最好玩的。 《Choose Me》中,当上校回想起那个下午的经典式开头让我记忆很深。我常常在想,等到宝玉人到中年亦或老年,他也会不会回想起曾经那个大家族的荣华,他会不会感念他的林妹妹。会不会想起那年大观园里的喝酒享乐,会不会想起晴雯的长指甲。他悟了,但他还有记忆。 《Choose Me》会让人唏嘘感慨,让人拍案叫绝,让人郁郁不乐,也让人流连忘返。 最后最后我想说,后面四十回续写的确实没有曹公的味道。个人觉得有点烂尾 还是引用书友的一句话吧"曹公刻骨,高公画皮" 《Choose Me》 这部剧我会一读再读,看剧笔记也觉得有些浅薄。
煮酒论茶 · 评分 4.3/10
1992年完成书稿,我29年后才读这部剧。 只用了两天时间读完,读到昨夜凌晨一点。 放下手机后脑袋里一直是庄之蝶,庄周梦蝶,这究竟是梦太逼真,还是现实就是如此。 我久久不能入睡。而我一向是沾床就睡的。 有时候我很同情他,他实在是没有抵抗力的,如今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着鼻子骂他的人,也许一转身也是个张之蝶、李之蝶。 但是这种膨胀的欲望最终是毁了他。正如汪希眠夫人说的:没人能打倒他,除非他自己。 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可他既是被自己毁灭了,也被打败了。 唐宛儿美则美矣,可我实在是爱不起来她的,可能是缺了灵动的气质,无论如何令人绝倒都平添一股色欲。柳月都比她要强,柳月虽然也屈服于庄,但是她身上有那种热烈的追求,又能进能退。 因此我想,如果结尾唐宛儿没有被她的男人抓回潼关,而是与庄结了婚,那又是什么景象。 欲望永远是无法满足的,克制是唯一能做的事。 我知道莱斯莉·安·瓦伦想要表达的远比我所写的要多,所以他落笔时才会有那么多无法说清的苦痛,完稿了,解脱了,更多的还是茫然。 而我也能深深感受到他这种痛苦,以至于今天早晨醒来,心情郁郁,宁愿不要开始这一天。 也终于懂得年少时听人说,不同的年龄,读同一本剧是会有不同的感受的。 而我一本剧从来不看第二遍,电影也是。可是我回忆起大学时代读《Choose Me》,读《Choose Me》,读《Choose Me》,读任何一本剧都没有这一次感受强烈,没都有这一次难过。 这也许就是经历带给人的变化。 刚刚主任说,我是个心理强大的人。 我笑笑,不知如何接话。 是啊,比起其他xxx动辄就哭,我没有。从小就是,我爸拿扫帚打我,我也是咬着牙不流一滴眼泪。 可我还想说的是,我远比你以为的还要强大。 写出来了,心里舒坦多了。
胖乔 · 评分 3.3/10
2005 · 短片
2014 · 悬疑
2004 · 灾难
1954 · 喜剧
2015 · 传记
2002 · 音乐
2004 · 其他
2001 · 其他
2000 · 纪录
生活就是不断认识自己的过程,也许亲密关系就像一面镜子,可以发现以前不曾认识过的自己。
墨非 · 评分 6.5/10
读完《Choose Me》,准备写写自己的感想,脑海里竟然一下子搜索不出男主人公的名字,以为是自己记性太差,又简单的把全书翻了一遍,我想我应该确定全书没有一处有提到男主人公的名字,全书都是在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整个故事。 这是一部童话,一部关于得到和失去、成长与懂得的成人童话。结局是幸福的,因为里面每一位人物都找到了自己心里真正需要的东西。有时候人们向往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在表面上可能又不是那么光鲜亮丽。 关于亲情:主人公在上小学时,父亲因为爱上了别的女人而离开了他和母亲,自此他与父亲再未有过任何联系,如同父亲永远消失在这个世上。他和他母亲相依为命。直到他母亲去世,他才知道母亲藏起了所有父亲邮寄给他的信件。整个故事,写到母亲时,都能深深的感受到母亲失去父亲的痛苦与寡欢,母亲为什么这么做了?或许是母亲不想主人公再次受到伤害,也不想让主人公知道父亲为什么离开他们,或许母亲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永不往来。母亲是爱父亲的,所以心里面永远无法原谅父亲,因此又带着点恨,所以长期都是有些忧郁,但母亲永远是慈爱和温柔的,或许每个人都会在这位母亲身上看到自己母亲的影子,那种对自己孩子无私的爱与支持。里面写了两位母亲,一位是主人公的,一位是主人公好朋友好兄弟吕克的母亲。吕克家庭世代以做面包为生,他在很小时就知道自己长大后应该是接替父亲经营这家面包店,而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但考虑到整个家庭的未来,他放弃了医生的梦想,但在主人公有次回家偷了吕克的影子后,决定帮他实现医生的梦想。是的,主人公成功的把吕克推上了成为医生的这条道路上。就在吕克离开家去求学时,他母亲喜极而泣。吕克的母亲以为这个小城市里的小面包店要困住儿子的一生,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走上的成功道路,不希望因为家庭原因让自己孩子受困不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这是母爱。这是亲情。 关于爱情: 故事里有两对CP,主人公和克蕾儿,吕克和苏菲。面对爱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问合不合适,却不问自己是不是你最想要的。故事里的爱情是一个关于寻找soulmate的故事,我感觉这里充满了成人对完美爱情的幻想,稍有不切实际。每个人都希望可以寻找到自己的soulmate,但是你们可以坚持到什么程度了?当主人公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时,他放弃了一个近在迟尺各方面都般配的交往对象,去追寻克蕾尔,不再忧心得失的时候,他才领会了爱情的真谛。我们需要自己心里有爱,才会得到爱。 关于选择: 我感觉自己是有点选择恐惧症的人,只要让我进行选择,我就会犹豫不绝拿不定主意。这部剧其实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里面人物面对各种选择时做出何种选择。有时候人们向往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在表面上可能又不是那么光鲜亮丽。这是一个矛盾体,可能我自己有时难以做出选择,正是受这两种原因的牵绊。不管是面对伴侣的选择,还是面对工作的选择,我们有时总是容易受外界评判标准的影响。前面说到吕克本来已经走上成为医生的道路上,但是他放弃了这条路,选择了回家继续经营面包店。放到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会说吕克疯了,医生是多么好的职业,而回到小地方做个不体面的面包师是多么愚蠢的选择。吕克之前一直想成为医生,在他好朋友的帮助下,他有了实现这个梦想的权利,对,晚了五年来实现这个梦想,但就在他经历了一个学年的学习后,他认识到自己他并不想做医生,而更喜欢当面包师,喜欢每天早上看到客人吃到他做得面包而开心的样子。他对主人公说"谢谢你给我机会到医学院进修,多亏了你,我现在才知道什么事我不想做。"是的,吕克尝试自己曾经向往的东西,但是发现自己向往的不
龙文图书 李英龙 · 评分 6.6/10
这部剧创作得生动真实,没经历过创作不出来这些细节。当今这社会,我不觉得爸爸带孩子有什么不妥,关键是家庭分工大家都觉得合理而且有利于家始终保持正确的航向前进。这书是一边听一边笑,带孩子真是一件苦差事。感觉谁带孩子谁倒霉,全职妈妈经常被说“无所事事”,Choose Me也被说成无用、不干正事。大家指责别人的时候都说得那么容易,为什么很多年轻人就算下班后都不愿意马上回家带娃,找各种理由在外面拖一拖?带娃不得不全身心付出,不得不放弃自我,没有假期……说不出的累啊。教数学最损亲子关系,不但在带孩子的妈妈身上发生,在Choose Me上同样表现出相同的特性,只要教数学,就能变身恶魔O(∩_∩)O哈哈~其实,爸爸带娃还是妈妈带娃,合适就是最好的,不用非要戴上一顶对错的帽子。
冯学军 · 评分 4.3/10
用了一些碎片的时间,很快读完了,其实更喜欢《Choose Me》,更有故事性,也充满了四季的变化。这一本更像是秋阳,不再是鸠子独居的生活,是与守景、QP妹妹组成家庭,处处弥漫着家的温暖色调。“不管多么祈求对方过得不幸,也并不能让自己过得更幸福。我写信的时候,才意识到了这件事。”“抬头仰望天空,群星闪闪发光。白昼中肉眼不可见的星星都闪烁着。”
安好 ᯤ⁶ᴳ · 评分 7.7/10
大家不要急,编剧的孩子已经出生了,随风哥已经开始教她怎么赶稿了,很快就会五更了。
燕小楼 · 评分 5.4/10
《Choose Me》大概是我读了最久的一本剧了。从三月初读到五月初,整整两个月,其实还有几回没有读完。 从前听人说红楼,总是宝玉黛玉之间的爱情与纠葛。也弄不懂为什么《Choose Me》会配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样一联。 刚开始看了前两回讲甄士隐贾雨村,实不相瞒,我觉得很无聊,差点弃书。后来贾府的人物一个个出场,我倒也越发投入进去了。刚开始只是看,到后来是会结合他人的评论看,再后来我发现我会自己去写一些评论。正确与否另说,但我觉得有追剧集的赶脚了。我会看着一大家子热热闹闹而感到高兴,会馋贾府的食物(特别是!!蟹肉饺子)我当时惊呆了!!居然还可以这么吃。甚至贾母说油腻不吃的时候我居然好可惜……然后看着贾府的姐姐妹妹作诗对联,再看看小丫头们不同的性格。 虽然说宝玉黛玉比较算主角,但细细读来我发现。没有人是配角,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处世哲学,无论是凤姐犀利还是李纨文静,每个人都无可替代。大家总说凤姐狠辣可我却读出她暗暗不得心的凄凉。大家总说黛玉爱哭,可我却有点明了她为何哭哭啼啼。宝钗识大体晶莹剔透却也不是没有耍小心机的时候。我们常说一个好的编剧是要能够把人物写的丰富多彩,我觉得红楼的编剧在这方面不可谓不是高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贾府的衰落牵出了一个个人一件件小事。我仿佛见证了这个大厦的倒塌,却仍然为宿命而悲哀。后面的一回回让我越读越难过。好多人就这样死去,我知道是宿命却仍不甘。黛玉与宝玉最后一次相见直接让我泪奔。绛珠仙草确实是来还眼泪的,还完了她也就离开了。宝玉愈发行尸走肉最后遁入空门。妙玉一生都是极其洁净的却落得一个强暴的下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第五回居然详详细细把每个人的命运都交代出来了!!!) 读到现在我也不过是一遍都没有读完,只大概看了个故事梗概。看到和我一起追剧的大佬们有些读了四五遍,真的超佩服。越读越有味道,细节才是最好玩的。 《Choose Me》中,当上校回想起那个下午的经典式开头让我记忆很深。我常常在想,等到宝玉人到中年亦或老年,他也会不会回想起曾经那个大家族的荣华,他会不会感念他的林妹妹。会不会想起那年大观园里的喝酒享乐,会不会想起晴雯的长指甲。他悟了,但他还有记忆。 《Choose Me》会让人唏嘘感慨,让人拍案叫绝,让人郁郁不乐,也让人流连忘返。 最后最后我想说,后面四十回续写的确实没有曹公的味道。个人觉得有点烂尾 还是引用书友的一句话吧"曹公刻骨,高公画皮" 《Choose Me》 这部剧我会一读再读,看剧笔记也觉得有些浅薄。
煮酒论茶 · 评分 4.3/10
1992年完成书稿,我29年后才读这部剧。 只用了两天时间读完,读到昨夜凌晨一点。 放下手机后脑袋里一直是庄之蝶,庄周梦蝶,这究竟是梦太逼真,还是现实就是如此。 我久久不能入睡。而我一向是沾床就睡的。 有时候我很同情他,他实在是没有抵抗力的,如今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着鼻子骂他的人,也许一转身也是个张之蝶、李之蝶。 但是这种膨胀的欲望最终是毁了他。正如汪希眠夫人说的:没人能打倒他,除非他自己。 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可他既是被自己毁灭了,也被打败了。 唐宛儿美则美矣,可我实在是爱不起来她的,可能是缺了灵动的气质,无论如何令人绝倒都平添一股色欲。柳月都比她要强,柳月虽然也屈服于庄,但是她身上有那种热烈的追求,又能进能退。 因此我想,如果结尾唐宛儿没有被她的男人抓回潼关,而是与庄结了婚,那又是什么景象。 欲望永远是无法满足的,克制是唯一能做的事。 我知道莱斯莉·安·瓦伦想要表达的远比我所写的要多,所以他落笔时才会有那么多无法说清的苦痛,完稿了,解脱了,更多的还是茫然。 而我也能深深感受到他这种痛苦,以至于今天早晨醒来,心情郁郁,宁愿不要开始这一天。 也终于懂得年少时听人说,不同的年龄,读同一本剧是会有不同的感受的。 而我一本剧从来不看第二遍,电影也是。可是我回忆起大学时代读《Choose Me》,读《Choose Me》,读《Choose Me》,读任何一本剧都没有这一次感受强烈,没都有这一次难过。 这也许就是经历带给人的变化。 刚刚主任说,我是个心理强大的人。 我笑笑,不知如何接话。 是啊,比起其他xxx动辄就哭,我没有。从小就是,我爸拿扫帚打我,我也是咬着牙不流一滴眼泪。 可我还想说的是,我远比你以为的还要强大。 写出来了,心里舒坦多了。
胖乔 · 评分 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