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toms agents are looking for information about Pete Ritchie, who is involved in smuggling drugs in
自从看了这本永远不能大结局的书,让我在追剧时先看是不是已大结局的
clover888 · 评分 8.7/10
最近追剧评,很多人张口闭口我是老剧虫了,叭叭叭叭一大堆,直接就说书不好看啦,人物塑造没深度,性格区分不明了,只适合初中生和没怎么看过书的人看。我想说的是,很多书我看着不喜欢看,一般不会评论,就算评论也是评论说我本人不喜欢或者说不适合我,我不会去贬低那部剧。网文本来就就是快餐影视,不可能深度的构思,就像老鹰这样一天更两三万的更不可能了,像那种说风凉话的可以试一下一天更这么多字连着八九个月,估计连成文都不能吧。在我看来三人行必有我师,任何书都能让我学到东西,只是多少的区别。像那种喜欢看深度文章的我推荐看一下红楼梦,毕竟红楼梦都衍生出了红学,也推荐鲁迅,茅盾等等名家的书,写的很深的,我就怕这种你们看不懂。最后模仿一下,我也是看了十四五年书的老剧虫了,我推荐那些平常压力挺大的,又喜欢看网文的书友看这部剧,抛开其他的不说,确实挺爽的,不愧是爽文。
孙友国 · 评分 5.5/10
苏叶和惜凡的爱情,平淡而又暖心,清新略带浪漫,喜欢这种自然不造作的爱情。
天涯海角,愿为你一骑绝尘 · 评分 7.7/10
从今天起,我要立一个flag:每看完一本剧我都要写一个读后感。或长或短,或好(呸)或坏(√),毕竟追剧不能只输入不输出。话不多说现在开始。 嗯...这部剧......还是下次开始吧~ . . 开玩笑。 决定读这部剧是因为看剧小队里的一个任务,想着也就300来页,索性读完吧。后来很庆幸做了这个决定。 这部剧的故事发生在日本的镰仓。我没去过镰仓,但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我看过很多镰仓的照片,透露着一种淡淡的诗意和浓浓生活气息的。照片中被人拍过最多一个地方,就是《夜渡边城Borderline》的取景地——镰仓高校前站,是旅游打卡的必去之地。车站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在太阳的照射下波光潋滟,看着照片你似乎就能感受到迎面吹来的微咸海风,听到由远及近叮咚叮咚电车进站的声音。 我知道网上很多关于镰仓的照片是经过后期的调色才有了那种极致的美感,我也知道镰仓是日本三大都市圈之一和必去的旅游胜地,但镰仓在我心中,却是一个安安静静,像动漫一般的沿海小镇。一直希望着能拿着相机走在镰仓的街道上,拍上几张照片,我自负的坚信,我拍的一定不比网上的那些差。(狗头) 这部剧的主人公雨宫鸠子是雨宫家的第十一代传人,羽宫家世世代代都是代笔人,这个职业在古代被称为“右笔”,如同一位影武者,专门为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代笔,写得一手好字。 读这部剧的最开始,我以为书中讲的故事一定是发生在上个世纪,因为只有在即时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才会有人去写一份信。让我想起一句歌词: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但当文中出现了iPhone时,我才知道这个故事就算再早也不能早于07年。我便开始对代笔人这个职业感到好奇。我特地上网搜了一下,想了解一下它的发展历史,但网上有关代笔人的只言片语,也大多都是围绕着这部剧,我又开始好奇代笔人这个职业是真的存在,还是仅仅就如同东野圭吾笔下的那家杂货店。 整本剧以为别人代笔为主线,时间贯穿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读完后仿佛自己也陪着雨宫鸠子走完了这一年。鸠子每次为人代笔,对纸笔,字体,信封,邮票等的选用以及字里行间的字斟句酌,我都为之惊叹,真的太细心太讲究了——吊唁信的淡墨,报告离婚信用十五年前的邮票,拒绝信的粗尖钢笔等等等。 我开始的想法跟小时候的鸠子一样,为他人代笔,不就是骗人嘛。可上代的话,却对这做出了最好的解释:“为了表达内心的感谢,我们会带一盒糕点给对方。这种时候,通常会去自己觉得好吃的店家买来送人,也许有人很擅长自己做,会带亲手制作的糕点;但是,买来的糕点难道就无法表达诚意吗?即使无法带自己亲手制作的糕点,只要在店里认真挑选,同样充满了真心诚意。代笔人也一样。” 是啊,也许表达爱意的方法有千万种,但重要的从来不是方法,而是,我是不是真的爱你。 全书我最喜欢的两次代笔,一次就是一位男子委托鸠子写一封离婚告知信,来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虽然说要写清楚离婚是因为妻子有了新欢,但也一定要写他们曾经有过美满的婚姻。 我读过一本剧叫做《夜渡边城Borderline》,里边提到日本人从小就被教育,无论如何都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就像文中即便离婚,也要通知一下曾今给过他们祝福的亲朋好友,并为自己跟妻子未能携手走到最后表达歉意。爱情中有没有谁对谁错呢,俗话说,只要结局完美,过去种种都算好。 还有一份代笔,就是一位叫田园的先生想给他已二十几年未见面的青梅竹马写一份信,仅仅为了“我想告诉她,我还活着。”张爱玲说,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但这句加对
李威~ · 评分 7.7/10
2000 · 短片
1960 · 经典
2016 · 剧情
1989 · 短片
2000 · 其他
1999 · 其他
1974 · 剧情
1922 · 其他
1991 · 其他
自从看了这本永远不能大结局的书,让我在追剧时先看是不是已大结局的
clover888 · 评分 8.7/10
最近追剧评,很多人张口闭口我是老剧虫了,叭叭叭叭一大堆,直接就说书不好看啦,人物塑造没深度,性格区分不明了,只适合初中生和没怎么看过书的人看。我想说的是,很多书我看着不喜欢看,一般不会评论,就算评论也是评论说我本人不喜欢或者说不适合我,我不会去贬低那部剧。网文本来就就是快餐影视,不可能深度的构思,就像老鹰这样一天更两三万的更不可能了,像那种说风凉话的可以试一下一天更这么多字连着八九个月,估计连成文都不能吧。在我看来三人行必有我师,任何书都能让我学到东西,只是多少的区别。像那种喜欢看深度文章的我推荐看一下红楼梦,毕竟红楼梦都衍生出了红学,也推荐鲁迅,茅盾等等名家的书,写的很深的,我就怕这种你们看不懂。最后模仿一下,我也是看了十四五年书的老剧虫了,我推荐那些平常压力挺大的,又喜欢看网文的书友看这部剧,抛开其他的不说,确实挺爽的,不愧是爽文。
孙友国 · 评分 5.5/10
苏叶和惜凡的爱情,平淡而又暖心,清新略带浪漫,喜欢这种自然不造作的爱情。
天涯海角,愿为你一骑绝尘 · 评分 7.7/10
从今天起,我要立一个flag:每看完一本剧我都要写一个读后感。或长或短,或好(呸)或坏(√),毕竟追剧不能只输入不输出。话不多说现在开始。 嗯...这部剧......还是下次开始吧~ . . 开玩笑。 决定读这部剧是因为看剧小队里的一个任务,想着也就300来页,索性读完吧。后来很庆幸做了这个决定。 这部剧的故事发生在日本的镰仓。我没去过镰仓,但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我看过很多镰仓的照片,透露着一种淡淡的诗意和浓浓生活气息的。照片中被人拍过最多一个地方,就是《夜渡边城Borderline》的取景地——镰仓高校前站,是旅游打卡的必去之地。车站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在太阳的照射下波光潋滟,看着照片你似乎就能感受到迎面吹来的微咸海风,听到由远及近叮咚叮咚电车进站的声音。 我知道网上很多关于镰仓的照片是经过后期的调色才有了那种极致的美感,我也知道镰仓是日本三大都市圈之一和必去的旅游胜地,但镰仓在我心中,却是一个安安静静,像动漫一般的沿海小镇。一直希望着能拿着相机走在镰仓的街道上,拍上几张照片,我自负的坚信,我拍的一定不比网上的那些差。(狗头) 这部剧的主人公雨宫鸠子是雨宫家的第十一代传人,羽宫家世世代代都是代笔人,这个职业在古代被称为“右笔”,如同一位影武者,专门为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代笔,写得一手好字。 读这部剧的最开始,我以为书中讲的故事一定是发生在上个世纪,因为只有在即时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才会有人去写一份信。让我想起一句歌词: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但当文中出现了iPhone时,我才知道这个故事就算再早也不能早于07年。我便开始对代笔人这个职业感到好奇。我特地上网搜了一下,想了解一下它的发展历史,但网上有关代笔人的只言片语,也大多都是围绕着这部剧,我又开始好奇代笔人这个职业是真的存在,还是仅仅就如同东野圭吾笔下的那家杂货店。 整本剧以为别人代笔为主线,时间贯穿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读完后仿佛自己也陪着雨宫鸠子走完了这一年。鸠子每次为人代笔,对纸笔,字体,信封,邮票等的选用以及字里行间的字斟句酌,我都为之惊叹,真的太细心太讲究了——吊唁信的淡墨,报告离婚信用十五年前的邮票,拒绝信的粗尖钢笔等等等。 我开始的想法跟小时候的鸠子一样,为他人代笔,不就是骗人嘛。可上代的话,却对这做出了最好的解释:“为了表达内心的感谢,我们会带一盒糕点给对方。这种时候,通常会去自己觉得好吃的店家买来送人,也许有人很擅长自己做,会带亲手制作的糕点;但是,买来的糕点难道就无法表达诚意吗?即使无法带自己亲手制作的糕点,只要在店里认真挑选,同样充满了真心诚意。代笔人也一样。” 是啊,也许表达爱意的方法有千万种,但重要的从来不是方法,而是,我是不是真的爱你。 全书我最喜欢的两次代笔,一次就是一位男子委托鸠子写一封离婚告知信,来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虽然说要写清楚离婚是因为妻子有了新欢,但也一定要写他们曾经有过美满的婚姻。 我读过一本剧叫做《夜渡边城Borderline》,里边提到日本人从小就被教育,无论如何都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就像文中即便离婚,也要通知一下曾今给过他们祝福的亲朋好友,并为自己跟妻子未能携手走到最后表达歉意。爱情中有没有谁对谁错呢,俗话说,只要结局完美,过去种种都算好。 还有一份代笔,就是一位叫田园的先生想给他已二十几年未见面的青梅竹马写一份信,仅仅为了“我想告诉她,我还活着。”张爱玲说,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但这句加对
李威~ · 评分 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