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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山西特大暴力杀人案胡文海(五)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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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四五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用管这些事,但是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对此置之不理,我不能再让这些蛀虫欺压百姓了。

同时我也知道,我即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那么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他们。

虽然胡文海说的慷慨激昂,但是结果却没什用,法院一审判决胡文海死刑,刘海旺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

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公判大会,宣读了对三人的终审判决,十点半左右,胡文海和刘海旺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从整个案子的前因后果来看,胡文海杀人,是有严重的私心。

俗话说的好,无利不起早,我既然得不到,那么谁也别想好,胡文海这种偏激多疑的性格,也就注定了事件的结局,到底他是为民除害,还是滥杀无辜,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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