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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想成为悍匪的王军(二)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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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在一段采访记录里这样说道:“如果上天让我到这个世界上来,是做恶事的,那么我坏事没做完之前,他是不会让我走的,我之前的事没被发现,说明上天不只是想让我做这么一点事,如果是那样,我想强留也留不住。”

1997年,王军从浙江金华蒋堂监狱刑满释放,正所谓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他再一次重返余杭。

三年的牢狱之灾,让王军又学会了一门偷摩托车的手艺,虽然这也是一个无本生意,但他念念不忘的,还是搞枪干大事。

1999年1月初,王军怀揣着三万元积蓄,三下越南买枪,虽然此时行情见涨,但他根本就不在乎,反而张口就要了两支。

王军觉得上次自己被抓,就是因为关键时刻单枪卡壳,所以这次他大手一挥,花了一万元,带回来两支手枪,一支是匈牙利p63型手枪,一支是国产五四手枪,另外还有子弹109发。

再次回到余杭之后,王军马上开始行动起来,目标是他早就盯上的乔司镇乔司信用社。

余杭市下辖的乔司镇,有一个烟草批发市场,规模虽然不算特别大,但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

与市场一路之隔的,就是乔司镇信用社,由于烟草市场的交易额不小,为了方便客户,信用社每天都会派工作人员,上门为市场的商户办理储蓄业务。

也就是说客户不需要再去银行存钱,银行派工作人员直接到每个客户店里办理,然后工作人员再把现金统一带回信用社。

王军有一次来这里卖摩托车,看到了这一幕,觉得这是个漏洞,于是便多次进行踩点。

他很快就摸清了乔司信用社相关人员的活动规律,而且反复计算了逃跑路线和所需时间,并且多次骑摩托车进行演练,以确保万无一失。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1999年1月24号,王军在余杭利群大厦附近,偷了一台红色铃木王摩托车,随后又骑着摩托车抢夺了一名路人的手机,做好了干大事的一切准备工作。

1月25号下午五点半,王军骑着这台刚偷来的摩托车,来到了乔司镇。

1月25号下午四点钟,乔司信用社的两名工作人员,24的沈俊娟和44岁的徐永根和平日里一样,来到了与信用社一路之隔的烟草市场。

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两人办理完全部摊位营业款的储蓄业务之后,准备返回信用社。

下午5点50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24岁的沈俊娟拎着装钱的袋子,走出了烟草市场大门,徐永根走在她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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